借款合同无效能否要利息

最新修订 | 2024-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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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按照咱们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里第一百五十五还有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假如借款的那份合同被发现是没生效的那么这个合同就从头到尾都没有办法算有效,也就没啥法律约束力。也就是你签的那份合同里面提到的利息这事儿,就不能再拿出来说事了。所以,如果你借钱的那份合同被发现是无效的话,那你就不用给那个无效的合同付利息。
借款合同无效能否要利息

一、借款合同无效能否要利息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之第一百五十五条与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明确规范,若某笔借款合同经法律程序被判定为无效,则该协议随即失去所有法律拘束力,不可产生法律责任。这就表明,原本在协议中约定的利息相关条款也将随之失效,不再具备法律效应。因此,作为借款人无须按照无效协议中的约定支付任何利息。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倘若借款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借款人应立即归还因该合同而获得的全部财产,包括借款本金。若借款人已先行支付了利息,并且这些利息是基于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支付的,那么借款人有权请求返还这部分已支付的利息。若借款人因此次无效合同的签订而蒙受经济损失,借款人有权向有过失的一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若双方均存在过失行为,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总而言之,若借款合同被判定为无效,借款人无需按照协议中的约定支付任何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二、借款合同无效还存在债权吗

借款协议如若被判为无效,其本身将始终缺乏法律约束力,然而关于债权问题则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如果出借方已经实际交付借款资金,那么借款人就必须偿还这笔贷款。

无效的合约或被撤销的合同自始至终不具备法律约束力。

尽管合同某一条款无效,并不意味着整个合同的有效性会被否定。

只要合同的其他条款依然生效,它们仍将继续发挥作用。

若合同最终被判定为无效或被撤销,那么因该合同所获得的财产应该依法退还;

倘若无法归还或无必要归还,应按照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对于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原因如果是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由该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失的话,双方均应按照过错程度承担各自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三、借款合同无效法院会怎么判

借款合同的效力判断往往源于特定法定情形,例如合同当事人缺乏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条款等问题。在司法裁判过程中,法院通常遵循如下原则展开分析:首先,涉及因该合同而获取的财产部分,应予退还;其次,对于有过失的一方,需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若双方均有过错,则应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关于利息方面,一般按照约定利息无效的方式处理,仅支持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具体计算标准可参考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总的来说,法院将全面考虑各方面的过错程度、损失状况等因素,以期做出公正且合理的裁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与第一百五十七条,借款合同无效即失去法律拘束力,不产生法律责任,利息条款失效。借款人无需支付无效协议中的利息。无效合同下,借款人应归还全部财产,包括本金。已付利息可请求返还,损失可向过失方索赔,双方过失则各自承担。总之,无效借款合同下,借款人无需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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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给朋友,收月利息1.2%,每个月还利息,怎么写借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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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写明“借条”,不是“欠条”、“收条”。  借条是借款的凭证,证明双方的借款合同关系。欠条是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一般用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而收条是指接收人在收到财物时开具的证明,是收到财务这一事实的凭证,一般在债务人清偿欠条或借条后,由债权人书写,证明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经终结了。  在司法实践中,欠条远比借条复杂,往往背后有交易的过程。因此,借款时应该写借条,而不宜写成欠条,以省去日后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更不能写成收条,造成借款有去无回。  
2、借条中要列明当事人。  借条应当写明出借人、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草率就写“李总”、“老三”等用词。  
3、借条中要写明借款金额,有约定利率的也应当写明。  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是口头约定,而没有明确写入借条中。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6条有明确规定。《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4、借款的出借、还款时间一般应当写清楚借、还款时间。  当然还款期限的明确对诉讼时效的起算至关重要。当然如果还款期限没有约定的话,并不必然导致债主的权益不能得到保护。债主可以随时要求其偿还债务,但需要给予适当的宽限期而以。  
5、借款时应当写明借款原因、款项支付方式。  写明借款原因及借款支付方式是为了明确出借人对其借款已经履行了义务,以避免借款人抗辩,给权利人利益的实现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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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利息过高有效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间借款利息过高有效吗问题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中就明确规定: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对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按照这些规定的要求,在合同法生效前,各级在审理有关民间借贷纠纷时,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过高利息就是不予保护的。民间借款利息的法律规定较为原则,至今为止已明确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利息的有:《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民法通则》第90条:“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款),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二、民间借款能否计算复利民间借款合同可以是无偿的,也可以是有偿的。如果合同是有偿的,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应就利率的高低作出约定。约定的利率可以高于银行的同期同类贷款,但必须合理,严禁高利贷。高利贷的标准,各地应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具体处理。生产性借贷的利率可以高于生活性借贷的利率。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有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出借人不得在借贷时将利息扣除计入本金之内,也不得计算复利,搞利滚利,否则按照实际借贷额计息或将已收取的复利返还借贷人。合同约定借贷是有偿的,但没有约定利率或约定不明的,依《统一合同法》的规定,“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出借人应当特别注意,如果出借人的内心意愿是订立有偿借款合同,就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利息条款。另外,《统一合同法》还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无偿的民间借款合同,偿还期限已届满,借贷人未按期偿还,或者未规定偿还期限,但出借人再三催告后,借贷人仍不偿还的,出借人除要求借贷人偿还本金外,还有权要求借贷人支付逾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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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一百五十五条及第一百五十七条的严明规定,倘若借贷协议被确认为属于无效之性质,则其自始即不产生法律束缚力。此即表明合同中所确立的支付利息职责不再具备合法效力。据此,贷款人无需按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事项进行利息支付义务。然而,若贷款人在该合同无效状况之下已实际支付了利息,依照第一百五十七条的明确规定,贷款方可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利息,除非贷款方自身亦负有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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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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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这里的“不支付利息”是指在约定期限内或无约定期限时,借款权利人催告并主张利息前,借款不支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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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上述规定,定期无息贷款逾期还款出借人没有主张利息,或不定期无息借贷虽已催告但未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借款人可以不支付利息,反之,则应支付逾期还款利息。故本案梅某主张支付利息的请求能得到的支持
借条利息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
[律师回复] 对于借条利息如何写才有法律效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借条利息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合同法》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而且,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若是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前述四倍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
因此,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应当慎重,在约定明确的同时,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所以,在民间借贷中,对利息的约定一定要符合法律规定,并且要约定明确,不要因系亲朋好友,碍着面子口头约定而不书面写明收取利息及利息标准。
利率利息分不清,也容易产生纠纷。如李四立借据:“今欠王麻子人民币8万元,利息2分,8个月内还清”。借钱是事实,但约定利息是每月2分钱,还是月利率2分,难以说清。此种情况,已有判例,认定为约定不明,为公平起见,判令李四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王麻子相应利息。
利率和利息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将2分利率写成2分利息,或写成0.2分利息,或写成0.2%利息,都是不恰当的。利率是利息和本金的比率,主要表示方法有:年利率:用“%”表示;月利率,用“‰”表示;日利率,用“、万”表示。无论是银行还是民间借贷约定利息的时候,文字表述均应用“利率”,银行放贷利率通常按月计算,用“‰”表示,2分的利率就是20‰(即2%),月利率五厘六即为
5.6%。
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1、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2、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3、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4、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5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6、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在书写”借条”时,应注意几个问题:
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
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的支持;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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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是否支持?
借款合同无效后利息是能够支持的。但是也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的,比如说借贷双方当事人并不会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第3人的合法利益,除此之外就是出借人没有过错,借款人有过错,并且在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已经约定了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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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利息应否支持?
双方可以协商去处理。如果签署的合同中有包含利息的条款,那么在合同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之后,该利息的条款是否还受到法律的保护或者还依然生效,需要双方通过充分的协商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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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了高利贷,利息欠条跟借条,放贷者到法院起诉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您可以拒绝偿还。
2、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可以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对方是不能勉强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本质上,您和借贷公司之间签署的这个协议,是一个民间借贷合同。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您可以拒绝偿还。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可以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对方是不能勉强的。
三、补充说明:
1、因为您逾期不还款,不排除对方会的可能性。
2、如果对方,您应该在收到传票后依法应诉,对债权金额和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行使法定的抗辩权(举证证明你的抗辩理由,比如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或者其他事实情况),并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对你的债务、利息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您不出庭的话,可以对你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确认债权后,若您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偿还债务,您的信息将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会影响您日后的生活、工作。
借了高利贷,利息欠条跟借条,放贷者到法院起诉有效吗?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
1、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您可以拒绝偿还。
2、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可以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对方是不能勉强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本质上,您和借贷公司之间签署的这个协议,是一个民间借贷合同。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您可以拒绝偿还。年利率在24%-36%的部分,您自愿偿还是可以的,但是您不愿意偿还,对方是不能勉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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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为您逾期不还款,不排除对方会的可能性。
2、如果对方,您应该在收到传票后依法应诉,对债权金额和有关事实进行核实,并行使法定的抗辩权(举证证明你的抗辩理由,比如已经偿还了一部分债务或者其他事实情况),并可能有机会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对你的债务、利息给予一定的优惠。如果您不出庭的话,可以对你进行缺席审理和判决,确认债权后,若您没有在法定期间内偿还债务,您的信息将进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社会公众进行公示,并会影响您日后的生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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