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原告提交之诉状之后的第七个工作日内,须对该案件是否具备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和判断。若经审查,该案符合法定的起诉要件,则应于七个工作日内予以立案,同时向原、被告双发发出书面通知;反之,如果综合相关事实与理由分析,发现该案并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起诉要件,人民法院亦会在同一期限内做出书面驳回裁定,以示对该诉讼请求不予受理。因此,针对欠债不还的纠纷提起的诉讼,只要符合法定的起诉要件,人民法院就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二、欠债不还失踪了怎么办
若借款方拖欠债务并离奇地消失无踪,放贷方有权直接向法院提出诉讼并要求借款人立即偿还负债。
在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将发布案件通告,向借款人送达正式的诉讼文书。
然而,如果在预定的开庭日期,借款人未按期出席,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做出缺席裁决;
待法院作出裁决后,假如借款人仍然未能履行其判决义务,放贷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倘若借款人至今下落不明已超过两年以上,那么放贷方可首先向法院申请宣告借款人为失踪人员;
随后,要求借款人的财权代理人主持清理借款人名下资产,用以清偿所欠放贷方之债务。《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三、欠债不还起诉没有钱还怎么办
在您向债务责任人提起诉讼、要求偿还尚未结清的债务时,倘若被告未能如期支付款项且确实存在财物短缺的情况,那么法院通常会依据法律程序采取一系列具有针对性的措施。首要步骤是进行深度调查以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这其中可能包括调查债务人在各大银行的存款账户、名下的不动产(例如房产和土地)以及所拥有的机动车辆等各种资产。一旦发现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将会依法对这些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者冻结,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然而,如果在现阶段的调查中没有发现足够的财产来满足债务的偿付需求,法院可能会要求债务人制定详细的还款计划,并且在未来的时间里定期对其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此同时,法院还会将未能按时履行债务责任的债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之中,以此限制他们的高消费行为,从而对其个人信誉产生负面影响。因此,作为债权人,您需要时刻关注债务人的经济状况变化,一旦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出现,应立即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恢复执行相关程序。总而言之,尽管当前阶段债务人可能无法全额偿还债务,但是通过运用法律手段,我们仍然能够最大程度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为未来可能的债务偿还创造有利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法院在接到诉状后七个工作日内审查案件是否满足立案条件。若满足法定起诉要件,则立案并通知双方;若不符合,法院将书面驳回。对于欠债纠纷诉讼,只要符合法定条件,法院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受理。此举确保案件处理的及时性和公正性。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