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钱不还法院判决后还会坐牢吗
假设作为被执行人之身份的公民由于现实生活所迫,面对无法偿还债务的困境,且失去了经济来源与劳动能力时,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可以作出裁决负责案件执行环节的终止。这就意味着在这些极其特殊的情况下,借款人若确实因为面临着经济上的严重困难,已不具备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而且也失去了继续承担该项还款义务的能力,法院则将有权力依据上述法律条款,终止对其的执行程序,以避免使其陷入更深陷阱之中。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之下,如借款人明明具有还款的实际能力却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之义务的行为,此时一旦达到一定条件,借款人将不可避免地面临着严厉的法律制裁,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拘役甚至是短期监禁等。因此,我们需要明白关于借款人是否会遭遇牢狱之灾这个问题的答案,关键还在于其自身的具体情况以及当地法院依法做出的公正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二、借钱不还什么时候可以起诉
私人借贷之事宜若逾期未作偿还,彼时起即可进行相关法律诉讼处理。
若之前签署借款协议中并未对还款事宜明确规定日期,则应自我们首次提出债务回收请求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逾越三年,便可依法提起诉讼追偿。
反之,若已明确具体的还款日程,则须等到约定的还款期限终结后且该期限过去三年之内再进行相应诉讼。《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借钱不还法律有什么新规定
依照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接受贷款的一方必须遵守承诺的还款期限,按时归还所欠本金和相应利息。倘若借款人未能按期偿还债务,那么贷款提供者有权要求借款人承担违反合约条款的法律后果,例如需支付逾期利息等赔偿金。再者,如果借款人已经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自身的行为表现出无力履行偿债义务,贷款提供者亦可选择在合约到期日前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若被执行人因生活所迫无法偿还债务且失去经济来源和劳动能力,法院可裁决终止执行。这意味着在特殊情况下,若借款人确实经济困难,无法偿还债务,法院将终止执行以避免其陷入更深困境。但故意拒绝履行还款义务的借款人,满足条件,将面临法律制裁,包括拘役或短期监禁等。是否面临牢狱之灾取决于具体情况和法院公正判决。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