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有关人员公然拒绝接受人民法院已经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有权视情节轻重,施以罚款或者拘留等措施。在其行为构成犯罪的前提下,还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刑事责任。因此,若债务人为还款故意拖欠不还,并且此债务已得到人民法院的确切判决确认,权益人有权力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债务人实施拘留措施,从而促使债务人切实履行还款职责。但需注意,拘留属于一种严厉程度较高的强制性手段,通常仅在债务方具备履行能力却恶意拖延的情况下考虑采用。实践过程中,人民法院将全面权衡各类因素,如债务方的偿债能力、是否存在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等,以确定是否采取拘留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欠钱不还还跑路了怎么办
当涉及到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并选择逃避责任时,债权人可根据法律规定,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内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诉讼程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若债务人故意回避出庭应诉,法院将对此类事实清楚且借贷关系明确的案件做出缺席审判。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债务人在法庭审理中缺席,但只要经过债权人的正式申请,法院仍有权通过拍卖其名下房产或其他资产的方式来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欠钱不还可以用房产抵押吗
在处理拖欠款项的问题时,我们可考虑利用房产进行抵押来予以解决,但需充分把握几个关键点:首先,作为抵押物的房产必须具备完全的合法所有权和无可争议性,同时应排除了其余任何有关该房产的法律争议。其次,必须按照相关规定,严格办理正规完备的抵押登记手续。最后,借款人和出借人应该签署一份正式的书面担保合同,明晰约定还款的方式、时间以及其他重要事项。然而,鉴于个别事例的特殊性质,这类操作也可能存在一定差异,比如待偿债务与抵押财产之间的价值关系状况如何等等。所以,为了保障您个人的权益,建议您在实际执行之前,寻求专业的律师意见,以便最大限度地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若债务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还款义务,人民法院可罚款或拘留。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债权人可申请拘留以促还款,但拘留为严厉手段,仅用于恶意拖欠者。法院将综合考虑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财产状况来决定是否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