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与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明文规定,当醉驾机动车并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其行为可能触及两种法律责任:即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
首先,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的阐述,若醉驾引起了严重的交通事故且致人死亡,则此行为往往会被视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从而引发重大事故”,进而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处罚。倘若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责任,或者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那么他将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更为严重的是,如果由于逃逸而导致他人死亡,那么驾驶员将可能面临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其次,根据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醉酒驾驶本身便属于一种犯罪行为,完全可以单独立案进行追究,判定其为危险驾驶罪,并施加相应的拘留和罚款的法律制裁。
然而,如果此类行为同时也构成了其他犯罪,比如交通肇事罪,那么就应该按照处罚力度较大的那项法律条款来对其进行审判。总而言之,对于醉驾闯红灯导致他人死亡的判决结果,必然要视具体情况而定,这其中包括驾驶员的违法程度、事故的实际状况以及是否存在逃逸等加重因素。假如只构成一个危险驾驶罪,那么驾驶员可能会被判处于期拘留和缴纳罚款;但若同时涉嫌交通肇事罪,那么便可能依据交通肇事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来量刑定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醉驾闯红灯出事故是全责吗
在饮酒之后进行驾驶活动或者醉酒驾车引发的交通事故中,肇事者并非必然成为主要责任人甚至全部责任方。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部门应当依据肇事者的行为对于交通事故发生所起到的引导与推动作用,以及他们的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判定他们的责任归属。
换言之,如果交通事故的产生完全归咎于饮酒驾驶一方的错误操作,那么该方将被要求承担此次事故的所有责任。
然而,如果这场事故是由双方或多方当事人的共同过错造成的,那么将根据他们行为对事故发生所带来的影响大小以及各自的过错严重性,依次分配主要责任、平等责任及次要责任。
因此,饮酒驾驶人员是否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需要参照警方所出具的正式的责任认定报告才能做出准确的结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三、醉驾闯红灯撞死2人怎么判
在中国现行法律体系之下,醉酒驾驶以及无视红绿灯规定通行皆被视为严重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犯罪嫌疑人如果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而最终引发重大交通事故,则有可能被判处交通肇事罪。就本案而言,由于造成了两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刑责程度可能相对较高。然而,具体的量刑结果仍需要结合多种因素进行全面考量,例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主动投案自首、是否有立功表现等情节,以及是否积极向受害者家属支付赔偿金以获得对方的谅解等等。因此,我们强烈建议犯罪嫌疑人尽快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与此同时,我们也呼吁广大公众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共同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及一,醉驾致伤亡涉及交通肇事罪与危险驾驶罪。醉驾致死或逃逸情节严重者可判三年以上徒刑。醉驾本身就是犯罪,可判拘役罚款。若同时犯交通肇事罪,则依较重罪处罚。判决需考虑违法程度、事故状况及逃逸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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