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滞纳金是否有减免的可能
然而,这取决于一系列复杂的实际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事人若符合下列状况中的任何一种,便可向税务部门提交减、免滞纳金的申请:
第一,当此法规责任主体——即所有欠款未交清的纳税人与代征者,能够积极地偿还尚未缴纳的税额,同时能够主动提供其他单位与个人隐匿和逃税的确切信息,并且经过核实,其所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其次,如果纳税人和代征者,在税务机构进行的税务稽查过程中,表现出高度配合的态度,及时而且全额的缴纳了被查获的补交税款,同时因为缴纳滞纳金出现困难;
再次,如果纳税人与代征者已经交付了全部拖欠的税款,并且在交纳滞纳金上有着强烈的现实困扰;
最后,如果纳税人与代征者自愿补交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个人所得税属偷税漏税受到什么惩处
对个人所得税逃税行为,将接受严厉的法律制裁,主要包括:
1.对于金额较大而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逃税者,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款;
2.对于逃税额巨大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人员,将面临更为严重的惩罚,处以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款。
该项刑罚依据是中国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中的相关条款,即纳税人若是通过欺骗或隐瞒财务事实等手段来误导税务机关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刻意不进行申报,从而逃避纳税达到一定数额且比例超过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时,将会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相应罚款;
而当逃税额特别巨大和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时,则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样需承担相应罚金。《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
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关于个人所得税滞纳金的减免政策,主要考虑四种情况:一是积极补缴税款并提供逃税线索的纳税人;二是配合税务审查并全额缴纳漏报税款及滞纳金的纳税人;三是面临经济困难但努力清理拖欠税款的纳税人;四是主动补缴已拖欠税金的纳税人。以上情况均可申请减免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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