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一年超过6万就要交税吗
个人所得税一年的纳税额若超过60000元是否需要缴纳
若个人年度总收入为六万元人民币以上,便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之规定缴纳相应税款。这主要源于自2019年起实施的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将起征点显著提升至六万元。尽管如此,个税依然保留专项附加扣除制度,该制度包含了子女教育支出,个人连续进修培训费,重大疾病治疗开支,房屋贷款利息成,租房租金以及照料老年人等六大项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在纳税人本年度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本年度扣除不完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本办法所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二、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奶奶可以吗
在个人所得税中,赡养老人的扣除项可涵盖其祖母。
被赡养对象具体包括满足年龄条件的父母(年满六十周岁),以及子女均已离世的年满六十周岁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然而,对于赡养岳父母或公公婆婆的相关费用并无法享受个人所得税的附加扣除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一)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二)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三、个人所得税偷税漏税单位需要负责吗
在此情况之下,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须得对此事负有相应责任。若其蓄意采取欺诈、隐匿真实信息等手法来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行为或根本未进行任何申报操作,从而导致其所雇佣员工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方面存在走私与漏税现象,那么单位将会被认定为违法,需承受由此引发的法律后果。在这样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往往会对该单位施加罚款惩罚。倘若情节特别严重,甚至可能触犯逃税罪名,相关责任人也将面临刑事制裁。然而,如果单位并非有意为之,而是因为计算错误等技术性失误而导致未能足额缴纳或少缴税款,他们仅需按照规定补充缴纳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并无其他附加罚款。总的来说,身为扣缴义务人的单位对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环节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严格履行自身义务,以免陷入法律纠纷之中。
年收入超六万需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纳税人可享受特定支出的专项附加扣除权益,如年龄、婚姻状况、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及赡养老人等。因此,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计算扣除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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