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归谁且女方有精神病

最新修订 |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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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未婚子女年幼时,母亲通常负责照料。但若母亲重病或拒绝承担此责,而父亲愿意抚养,可允许父亲负责。子女年满8岁后,应尊重其意愿选择抚养人,因为他们已具备一定的判断力。
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归谁且女方有精神病

一、没有办理结婚证孩子归谁且女方有精神病

未办理结婚登记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女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的处理方式

若男女双方并未正式缔结婚姻之证书,当子女尚幼之时,应赋予母亲照料之权利;

然而若女性身患重疾或不愿承担照料责任,而男性坚持为子女提供必要抚养时,可允许由男性行使此项义务。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一旦子女成年已达8岁年龄界限,在决定子女抚养问题时,应当征询其个人意愿,因此时的未成年人已有一定程度的辨别是非与抉择能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共有财产怎么分割

大家好啊!在这儿我给你们科普一下哦,如果两个人没有去当地的民政部门办过结婚证的话呢,那他们就是咱平时说的“非法夫妻”了,这个关系可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哈!他们俩之间的钱财、房子这些东西啊,就按照我们说的“共同财产”那样来处理吧。

怎么分嘛?嘿嘿,这就要看他们自己商量得怎么样啦~如果他们谈不好的话,只有通过法院来解决了。

比如说,如果他们有什么不能分的东西啊,比如房子之类的,那他们就不能把它分成两半哦,因为这种分法会让它失去原有的价值。

所以呢,这时候他们可以选择把东西直接卖掉,卖来的钱怎么分配,就看他们自己了。

还有啊,如果他们想分一些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说车子,但是又怕分开以后那个东西会贬值,那他们还是跟上面一样,把这个东西卖了,然后用卖来的钱再分配吧。

最后提醒大家哦,如果他们两个人的关系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之前,也就是咱国家开始实施婚姻登记规定的那段时间之前,那么就算他们没有领证,他们的关系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哟!这种情况下,如果他们对钱财、房屋等共同财产有争议的话,还是得去找法院,让法院来判决到底应该怎么分哦!《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没有办理结婚证重婚怎么判

重婚罪的判断不能仅仅依赖于婚姻证书的有无。在法律条款中规定,对于已有配偶者而言,若是其与其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且没有进行合法的婚姻注册,那么他们同样可以被视为实施了重婚犯罪。在量刑处理环节上,对于重婚罪犯,通常会判处两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在这样的情况下,法院在做出最终判定时,将会充分考虑到犯罪的实际情况、性质特点以及被告人的情节轻重,针对社会公益产生的负面影响等等多方面因素。例如,重婚行为持续的期限长短、是否涉及到生育子女的问题,以及这些行为对原先配偶家庭所带来的伤害程度等等,这些都是影响司法机关量刑裁决的重要因素。倘若重婚罪犯展现出忏悔之意,积极地去弥补受害者的损失从而获得谅解,法官可能会给予适当的减轻惩罚;然而,若是被告人的品行恶劣,所引发的后果极为严重,法官则可能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在未婚子女年幼时,母亲通常负责照料。但若母亲重病或拒绝承担此责,而父亲愿意抚养,可允许父亲负责。子女年满8岁后,应尊重其意愿选择抚养人,因为他们已具备一定的判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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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夫妻离婚孩子归谁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脯乳期和不两周岁的孩子原则上会判给女方,其他情况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行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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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患了精神病, 孩子抚养权归谁?
[律师回复] (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另外,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精神病人离婚案中如何认定精神病 1、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轻重程度,进而确定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加以确认作为证明材料使用,但应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指法定监护人)无异议为限,或由其他证据或事实相互印证作为判定证据; 3、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当然,仍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一般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也包括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其长期的生活起居等基本情况的感知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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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子女归哪
抚养孩子主要是看哪一方抚养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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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1)在审判实践中,与精神病人离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况下,判归其配偶抚养。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承担,可根据具体情况予以支持。 (2)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担该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其进行抚育。 (3)另外,若配偶方确有不宜抚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时,也可以将未成年子女归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代位抚育,但应当征求该监护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精神病人离婚案中如何认定精神病 1、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确定当事人是否患有精神病,以及所患精神病的轻重程度,进而确定该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参照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加以确认作为证明材料使用,但应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一般指法定监护人)无异议为限,或由其他证据或事实相互印证作为判定证据; 3、参照群众公认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认定,当然,仍须以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对所公认的事实和证据无异议为限。群众公认的事实,一般是由精神病人住所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真实性的证明材料,也包括精神病人的左邻右舍对其长期的生活起居等基本情况的感知认识。
原告离婚后,另一方有精神病,孩子归谁抚养
[律师回复] 原告作为精神病要求离婚,如何抚养两个孩子 一般判给身体健康的一方。 子女抚养权如何确定归属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没有工作也要支付抚养费吗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 夫妻离婚时,即便达成协议,约定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但这并不妨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在必要时要求对方给予抚养费。另一方无工作的,如果其具有劳动能力,则应通过自己的努力,寻找适合自己的职业,获取报酬,以此满足孩子的生活及学习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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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离婚孩子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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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有一方患精神病可以离婚吗,孩子归谁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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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离婚案中如何认定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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