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法院要再办一次吗
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是否应再次办理相关手续?
1.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确实是可以对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的。
2.若在侦查或审查起诉环节已成功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取保候审,当案件移交至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时,若仍需维持取保候审举措,抑或是需要更改保证方式或强化强制措施,受案司法部门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做出决策,同时将决定通知执行机构及移送案件的相关单位。《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二、取保候审一年后要怎么处理
1、在我国,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最长时间为一年,一旦超出这一期限,将被视为自动解除;
2、如果相关当事人未能接收到有关通知或信息,他们有权前往公安机关咨询并了解具体情况,同时等待有关部门作出进一步通知。
若长时间以来仍未得到任何反馈,很有可能已经进入了撤销案件的进程;
3、对于正在接受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而言,根据案件发展的动向及其状况,公安机关应当适时调整相应的强制措施,甚至取消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法院判过了人跑了怎么办
若在被告获准取保候审之后、法庭已经做出裁决,而被告却选择逃逸离开,那么他的这一违法行为无疑是违反了原先所签署的取保候审协议的。面对这种情况,法院会依法采取必要的行动对此进行追捕,其中包括向社会公开发出通缉令等措施。这种情况下,被告可能被迫承担更为严厉的法律责任,例如被判定为具有逃逸倾向并因此增加法定刑期。在此,我们强烈建议被告的亲属能够积极地与司法机构合作,通过劝说和引导使被告能够主动投案自首,以求得最大程度减轻对自身的法律责任。
取保候审期满后,法院需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再次办理相关手续。若需维持或更改保证方式,受案司法部门应在七日内决策,并通知执行机构及移送单位。确保法律程序合规,保障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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