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否包含死亡赔偿金?
当涉案人员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时,若事故造成了人员伤亡,便需承担相应的死亡赔偿责任。该项赔偿金应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作为参照标准,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核算。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加一岁,法定赔偿年限将随之递减一年;进入古稀之年后(即七十五周岁),则仅需按照五年的时间来计算赔偿金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二、交通肇事罪的主观方面是什么
关于交通肇事犯罪的主观心态特征,我们必须严谨地理解为这其中包含了两种类型的过失:即“疏忽大意”的过失及“过于自信”的过失。
从心理科学角度分析这类过失,它主要涉及行为人对于自身可能实施的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所产生的心理态度。
例如,行为人明知道某些行为是违反规定的,比如酒后驾驶机动车、强行超越其他车辆、以过高的速度行驶等,但是他们自以为这样做不会有何严重后果,因此有意无意地忽视或无视这些潜在的风险,甚至在知道潜在风险之后,仍然相信自己可以避免它们,结果却造成了无法挽回的严重后果。《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交通肇事罪赔偿法院怎么判
关于处理交通肇事罪事件赔偿问题的裁判结果,审判机构通常会根据大量复杂交互影响因子予以决定。首先,审判机构会重点测算受害人所遭受的各类损害,如治疗费用、陪护费用、工资津贴损失、身体残障赔偿金、生命丧失赔偿金等方面的实际损失。接下来,审判机构将会详尽评估肇事行为方的失责程度以及可能的赔偿能力,同时还会考虑其是否有诚意地开展赔偿工作并获得受害人家属的深深谅解等因素。若肇事方能够积极且真诚地向受害方承担责任,通过主动的赔偿行动获得了受害人家属的深厚原谅,那么这种情况下在量刑时很有可能会给予适当的减轻。然而,如果肇事方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方的损失,那么他们将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审判机构会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确凿的证据,对各类赔偿金额进行精确的计算和判定,以确保受害人和其家属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此外,审判机构还会根据每一个具体事件的独特情况,力求保证判决结果的公平性与公正性。
交通肇事罪若致人死亡,需支付死亡赔偿金。赔偿标准依据受诉法院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通常按二十年计算。受害者年龄超六十岁,每增一岁赔偿年限减一年;七十五岁及以上者,按五年计算。此项赔偿旨在补偿受害者家属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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