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帮助信息罪的取消起诉,二审是否有必要?
对于“帮信”案件是否应启动二审程序,这并非是一个绝对的议题,主要依据于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所持有的态度和决定。以下将为您详细阐述有关“帮信”案件二审的几个重要方面:
1.上诉权:当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判决、裁定持有异议时,他们享有向上级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或口头上诉的权利。
2.二审必要性:是否应当启动二审程序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判断。若一审判决已全面考虑到案件的所有情节,并据此作出了合理公正的判决,同时当事人也无法提供新的证据或理由来支持其上诉请求,那么二审程序或许并不具有必要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二、帮信罪不起诉几率大吗
针对司法机关对帮信罪(即“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不予起诉的可能性有多大这个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到“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罪名的实际处罚力度并不过于沉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典》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相关规定。
按照这条规定,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时,其仍为犯罪分子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只要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即可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可附加或单独予以罚金。
换言之,即便涉及该罪名的最严重情形,其法定最高刑期也仅为三年。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的飞速发展,这类犯罪活动日渐增多。
在司法实践当中,确实存在某些情节相对较轻的情况,经过全面考虑被告方的情况和证据材料,可以考虑不予起诉。
然而,如果涉案人员已被采取拘留措施甚至逮捕,那么其获得免予起诉的机会便较为渺茫。
毕竟,一旦启动了逮捕程序,就暗示着有关证据已经相当充足。
当然,个别情况下也不排除出现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不起诉还会被行政处罚吗
不被提起诉讼的决定并非必定导致无法承受行政处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即是帮信罪的全称。若犯罪情节轻微,依照法律规定可以不予起诉,但这并不排除行政机构对其施加行政处罚的可能性。行政处罚的依据是行政管理法律法规,与刑事处罚的依据存在差异。至于是否会遭受行政处罚,则需根据具体情节来判断。在某些特定情形中,即便未被提起诉讼,行政机构仍然有权根据相关法规对其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分。值得强调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深入剖析,我们强烈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意见以获得更为精准的解答。
对于帮助信息罪的取消起诉,二审的必要性:是否启动二审程序取决于被告人、自诉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的态度和决定。若一审判决合理公正,当事人无新证据或理由支持上诉请求,二审可能不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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