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死亡欠债怎么办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的明确规定,遗产继承人须以所得到的遗产实际价值为上限,对被继承人依法应该交纳的税款以及债务进行清偿。当涉及到遗产实际价值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情况时,继承人有权选择不承担超过遗产价值部分的债务,除非他们出于自愿而决定进行偿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权,那么他们将无需承担被继承人的税款及债务。
然而,在实践操作过程中,债权人应首先确定遗产的具体价值,然后在遗产的范围内寻求债务的偿还。若遗产的价值无法完全覆盖所有的债务,债权人可能无法从遗产中获取全额的偿付款项。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可能需要采取法律手段,例如向继承人或者债务人的其他资产提起诉讼,以便追讨剩余债务的偿还。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债权人可能无法从遗产中获得偿付,除非继承人自愿进行偿还或者债务人拥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二、债务人死亡是否还可以起诉
若债务人已然离世,那么我们便无法对其进行法律诉讼。
然而,倘若该笔债务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负担,那么我们仍然有权诉诸于债务人的配偶以追回欠款;
另一方面,假如债务人留下的任何遗产被其继承人所继承,则同样有权利向他们发起法律诉讼,请求他们偿还相关款项。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主张向财产继承人追讨债务,那么请务必确保他们必须在继承受馈资产的合理范围内承担偿债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三、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咋办理手续
在借款人离世之时,担保人的责任通常并不会自动解除。首要环节在于,担保人必须明晰自己所提供的担保类型,究竟属于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倘若属一般保证范畴,债权人需先向借款人遗留下的财产维权,在确认债务人遗留下的财产无法全额偿还欠款后,方可要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对而言,若为连带责任保证,债权人则有权力直接请求担保人承担相应还款义务。因此,作为担保人,务必密切留意债权人的诉求及其行动,及时掌握借款人遗赠财产的处置进程。另外,假如担保人出于善意代为清偿了债务,他将享有从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处在允许其继承的遗产范围内进行追偿的权利。在此方面,我们强烈建议担保人妥善保留关于债务以及担保关系的所有相关证据,如合约、支付凭据等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遗产继承人须以遗产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税款和债务。若遗产不足以清偿,继承人可拒绝超额部分,但自愿偿还除外。若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税款及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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