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少借据作为凭证的前提条件之下,若您希望提起诉讼主张对欠款人的追索权,依然有可能借助其它途径,比如搜集并提供用以印证债权存在的一系列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形式多样,例如:包含转账交易在内的相关网银流水记录、来自于知情人士的可靠证词或叙述(见证人证言)、经由录音设备或拍摄系统录制的声像资料、涉及债务往来关系的短信或邮件等电子数据、双方当事人之间的通话录音或文字记录(通话记录)、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协议等等。
倘若您在自行搜集上述各类证据方面遇到困难,也不必过于担心,因为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其协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法院将会对您提交的所有证据进行全面且客观的审查与核实,以便最终确认债权关系是否真实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阐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二、没有借条能够起诉欠款人吗
倘若发生了借款纠纷进行法律诉讼,原告需确保以借款人作为被告,若成立保证人,债权人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向其维权。
然而,当出现如下两种特殊情形时,保证人将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首先,若主合同的当事人相互勾结,共同欺骗保证人从而诱使其提供担保服务;
其次,若主合同的债权人采用诸如欺诈或胁迫等非法手段,致使保证人在无法表达真实意愿的情况下提供了保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三、没有借条怎么把钱转给他人
在未有借据的前提下向他人进行资金转账,确实会带来一定的潜在风险。因此,为确保自身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我们强烈推荐通过银行系统进行此类操作,并且在转账附注信息中详细注明该笔款项的具体使用目的,例如“将借款汇给某某某”。此外,您也可以考虑通过微信聊天、手机短信或其他电子通信方式,与对方就借款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和确认,并妥善保存相关的通信记录。倘若未来发生任何争议,这些转账记录以及相关的通信记录都可以作为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的重要证据。然而,请务必注意,仅仅依靠上述证据或许并不足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还需要结合其他相关的证据,如双方关于借款事宜的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等,以进一步证实借款事实的存在。总而言之,提前采取必要的风险预防措施,并妥善保管相关的证据材料,有助于在很大程度上保障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在缺乏借据的情况下,您仍可通过其他证据主张债权。这些证据包括网银转账记录、证人证言、录音录像资料、债务往来电子数据、通话记录及书面协议等。只要这些证据能充分证明债权存在,您仍有可能在诉讼中成功追索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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