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若公安机关传唤被采取取保措施之人完成笔录工作,实属正常的刑事诉讼流程。此举多为深入探寻案件脉络,确认相关证据真伪,或发掘新的破案线索。在此期间,取保人士须严格遵循相关法规,全力协助司法机构开展调查取证活动。公安机关通过传唤取保人员制作笔录,有助于推动案件的侦查与审理进程,确保案件得以依照法律规定及公平正义原则得到妥善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取保候审后可以拘留吗
在公民办理完取保候审后,倘若依然存在犯罪嫌疑或违法事实,仍有可能面临刑事拘留的制约和处罚。
其次,关于取保候审,这仅仅是众多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形式。
在法律层面上,刑事拘留、取保候审以及监视居住都属于常见的强制手段。
依据实际案情和相关规定,司法机关会选择适合的强制措施来执行。
需要强调的是,取保候审的期限为一年,若一年期满未结案,则需更换其他强制措施进行跟踪惩戒。
于是乎,拘留也是可能在替代措施中出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哪些人签字才能立案
关于取保候审这一刑事诉讼中的重要环节,其审批过程并不需要特定人员进行签字以启动立案程序。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强制措施,其决定权通常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事例的具体情况而行使。当公安机关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时,需由办案人员提出建议,经过部门负责人的严格审核后,再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最终做出决定。而对于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来说,他们决定采取取保候审则必须经过检察长、院长的批准方可执行。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需要相关办案人员签署诸如《取保候审决定书》等法律文件。然而,并不是只有特定人员的签字才能启动立案程序,而是要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事例的具体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评估,从而做出最恰当的决策。
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公安机关传唤被取保人完成笔录,是刑事诉讼的正常流程,旨在深入案件、确认证据或发掘新线索。取保人应遵守法规,协助调查。此举有助于案件侦查与审理,确保依法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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