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不忠、与第三者保持长期同居关系,其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国国民权益保障法典》所规定的相夫教子之责任及忠贞守节之义务。此种行径不仅背离了婚姻誓言中的忠诚承诺,更可能在离婚诉讼中对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在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发现任何一方存在此类不道德行为,无过失方将有权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新民法典规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在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房屋产权的分配问题时,需要根据房产的性质以及是否存在婚姻关系进行区分对待。
若是在结婚前已经购买并属于个人所有的房产,那么此类房产不会在离婚诉讼中被判定为分割对象。
然而,若该房产在婚姻期间获得或者增加了价值,并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则其处理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
首先,其中一方可以获得房产权利,而另一方则会得到相等价值的现金补偿;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就房产归属达成共识,法院可能会选择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然后将拍卖所得的资金平均分配给双方当事人;
最后,如果双方都坚持要求拥有房产的所有权,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后,也可以通过竞价的方式来决定最终的归属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新民法典规定出轨和非法同居的规定是多少
在新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中,关于出轨及非法同居行为的相关规定,主要涵盖了其中的婚姻家庭篇章部分。然而,“出轨”这一词汇并未被明确界定为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但是,当某一方当事人存在此类行为时,便有可能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作为评估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的参考因素之一。至于所谓的“非法同居”,通常是指已婚人士与其他非配偶的异性,在未以合法夫妻身份公开表明的情况下,长期且稳定地共同居住。在这样的离婚事例审理过程中,无过错的一方有权提出要求对方进行损害赔偿的诉求。若情节严重,甚至可能触犯刑法,例如,构成重婚罪,即已婚之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此需特别指出的是,如何对上述的出轨和非法同居事实加以认定,实则需要依据具体的证据,例如证人证言、书面证据以及实物证据等等。
婚内不忠、长期与第三者同居,严重违背《中国国民权益保障法典》中规定的家庭责任与忠诚义务。此行为违反婚姻誓言,影响离婚时财产分配和子女抚养。若审理中发现不道德行为,无过失方可请求法院赔偿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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