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拘禁罪单位可以构成吗
非法拘禁罪这一刑事犯罪的责任主体常为自然人,而非具备独立法律人格的法人实体或团体(亦即所谓“单位”)。该罪名性质恶劣,主要是违反相关法规,通过限制他人行动自由或其他强制手段,达到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目的。
然而,实际上以学校、企业等单位为掩护进行此类违法行为的情况极其罕见,因为这些组织自身并无拘禁他人的权力。
然而,若单位内部的个别员工以单位之名或为单位利益而实施非法拘禁行为,则应对其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定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从犯最轻会判多长时间
涉及到非法拘禁罪从犯问题的相关法律判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此有明确规定:
对以非法手段拘禁他人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量刑标准应设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剥夺政治权利。
在其中若存在例如殴打、侮辱等恶劣情节,就需要加重处罚力度。
与此同时,根据刑法的宗旨,应对从犯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三、非法拘禁罪小孩怎么判
关于非法拘禁犯罪所应承担的刑事法律责任方面,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满16周岁者方能成为适格主体接受相应法律追究;而对于不满16周岁之未成年人假设实施了非法拘禁行为,通常情况下将无法定性为犯罪。另一方面,已经年满16周岁的青少年触犯非法拘禁刑法,其刑事定罪及量刑皆需综合考察例如犯罪行为背景、具体手段、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拘禁时间的长短、是否存在虐待和侮辱他人等多种因素进行评估。若此类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司法部门可能将给予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等方式的惩罚。假如其中存在虐待、侮辱他人的情节,此类罪犯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处。倘若造成他人重伤的严重状况,罪犯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上但最高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至于导致他人死亡这样严重的后果,罪犯将承受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更长时间的刑罚。在实际事例处理过程中,法官将严格遵守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并结合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如是否有自首、立功等表现,以及他们对自己犯罪行为的认识和悔过态度等因素,依法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非法拘禁罪多由自然人实施,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性质恶劣。单位(如学校、企业)因无权拘禁他人,鲜有此类行为。但若有员工假借单位名义或为单位利益非法拘禁,其直接负责人及责任人将受法律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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