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金额时,我们通常需要考虑如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是侵权行为本身的属性以及其具体程度与情节,例如侵权行为究竟属于蓄意行为还是无意识错误,以及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影响深度及广度等方面因素;
其次,我们需要关注被侵权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其中既包括由于侵权行为而导致的市场份额下降,也涵盖了由此引发的利润亏损等多重层面;
再次,我们还需关注侵权方从侵权行为中所获取的利益状况,若侵权方确实通过侵权行为获得了相应的经济收益,那么这部分收益便有可能成为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
最后,倘若存在合法授权使用的相关事实,那么许可使用费用亦可作为赔偿金额的重要参考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在权利人已经尽了必要举证责任,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等;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等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人民法院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侵权复制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设备等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有什么不同呢
关于知识产权的时效性问题,我们了解到其保护期限因具体类型而异:
首先,对于著作权而言,包括但不限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等在内都是永久受法律保护的,并没有时间限制。
至于公民个人的作品,如发表权和发行权等等这些权利的保护期限将持续至作者去世后50年整止,且截止日期更是精确地规定在作者离开这个世上之后的第50年12月31日为止。
若涉及到多位创作者参与的联合创作,那么截止日期则停留在最后离世的那位创作者离开这世上之后的50年12月31日那一天。
至于法人或者其他团体所有的作品,以及诸如版权归属于法人或其他团体的职务作品等,它们的发表权、发行权等等这些权利的保护期限也是达到了50年之久,同样是截止于首次公开之后的第50年12月31日。
接下来要介绍的便是专利保护的时长了。
一般的发明专利,其法律保护期限长达20年,同样是从申请日开始计算的。
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则仅有短短的10年,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虽然稍微长一些,为15年,但是同样从申请日开始计算。
说到商标的保护期限,我们知道,注册成功的商标其有效期长达10年,从核准注册之日开始算起。
而商标注册有效期结束之时,如果想要继续使用的话,商标注册拥有者必须在到期之前的12个月之内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续展手续;
在这段时间里还没来得及处理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仍然为原来的10年,而是从上次到期当天开始重新计算。
若是超过宽限期仍未完成续展手续,此注册商标便会被注销掉。《商标法》第三十九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三、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有哪些
在知识产权领域中,侵权行为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著作权方面,未经著作权人的授权同意,擅自发表、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通过互联网进行信息传播等行为都可能被视为侵权;其次是商标权领域,如果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类别的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完全相同的标识,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高度相似的标志,可能会引起消费者的混淆,这种情况下也构成侵权;最后在专利权这一方面,若没有经过专利权人的许可,实施了涉及专利的相关行为,如生产、使用、答应销售、直接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的方法及采用此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等等,也都属于侵权行为。
需要指明的是,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多种多样,并且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而发生着变化,因此准确地判断是否存在侵权现象,需要依据特定法律法规以及案件本身的事实情况做出精确判断。
确定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时,需考量:侵权性质、程度及影响;被侵权方实际损失,含市场减少与利润亏损;侵权方获利情况,若获收益则作赔偿参考;及合法授权使用的许可费亦可作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