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是谁的管辖

最新修订 | 2024-11-07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国内,职务侵占罪一般由地方公安局侦办。公安局负责现场调查和取证,一旦证据确凿,案件便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随后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职务侵占罪是谁的管辖

一、职务侵占罪是谁的管辖

在国内法律体系中,职务侵占罪通常由地方公安局立案处理。作为公共安全领域的主管部门,公安局在职务犯罪现场进行直观调查取证,若案情途经侦解收官阶段而证实其犯罪事实清晰明了、证据确凿充分,则将该案依法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及公诉程序。在检察院审查评估后,如认定存在刑事责任应予追究的情况,他们将根据法定职权向法庭提交起诉书,由法院予以公开审理并给予最终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

【职能管辖】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交通肇事罪法律上的主体特征有哪些

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须满足一般主体的条件,即所有年龄满十六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该罪名的潜在犯罪人。

此一观点不应笼统地将所有在交通运输领域工作的人员视为主体,更不可片面地认为只有从事火车、汽车、电车、船舶、飞机等交通工具驾驶事业的人才是主体范围。

实际上,该罪名所涵盖的主体应当包括所有直接参与交通运输业务以及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进行的人员,乃至那些非直接从事交通运输相关行业的一般公众。《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单位是哪个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类事例,通常由犯罪率实施地区或者最终导致犯罪结果出现地的公安机关进行依法侦查审理。需要注意的是,彼此之间的分工并不能完全替代,具体的责任分配还将受限于多种因素,如事例的实际状况以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所做出的决定等。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身处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内,且该区域的公安机关更适合处理此类事例,那么也可以考虑将此案移交给其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查处。然而,此处的居住地还应当包含户口所在地以及当事人常年居住的地区。经常居住地作为个人的另一个重要住所,通常是在其离开户口所在地后,持续居住时间超过一.年以上的那一个地方,除非是因为住院治疗等原因,暂时脱离了正常生活轨道。

从实践角度出发,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的不同单位,在具体接收管辖权时都有可能因各种因素而产生差异。因此,在处理这类事例时,我们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应当灵活应变,以确保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

在国内,职务侵占罪一般由地方公安局侦办。公安局负责现场调查和取证,一旦证据确凿,案件便移交检察院。检察院审查后,若认为应追究刑事责任,将案件起诉至法院。法院随后公开审理并作出裁决。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4.9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3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职务侵占罪是谁的管辖
一键咨询
  • 166****67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1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7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46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0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6****608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4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1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3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432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36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职务侵占罪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的处理途径取决于被害人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局报案。若选择报案,公安局将调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即使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仍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归属,关键在于被害人的决定和司法程序的选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职务侵占罪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的处理途径取决于被害人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局报案。若选择报案,公安局将调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即使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仍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归属,关键在于被害人的决定和司法程序的选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问题解答如下, 侵犯著作权罪归谁管辖
承担刑事责任或者行政处罚的区分,主要在于情节的严重性,即经营数额、违法所得、及经营非法出版物的数量。达到刑法规定的标准即承担刑事责任,未达到则要接受行政处罚。
制作、复制、出版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至二百副(册)以上,以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刊载歧视、侮辱内容的作品,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出版歧视、侮辱作品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情节严重的,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出版、印刷、复制、发行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出版物定罪标准:
个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 经营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五千份或者期刊五千本或者图书二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五百张(盒)以上的。
单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
(一) 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至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 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
(三) 经营报纸一万一千份或者期刊一万五千本或者图书五千册或者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千五百张(盒)以上的。
侵犯著作权罪的定罪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以营利为目的,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
一,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属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有其他严重情节”:
(一)因侵犯著作权曾经两次以上被追究行政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两年内又实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所列侵犯著作权行为之一的;
(二)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职务侵占罪会归监察委管辖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法律规定刑事犯罪一般情况下都是由被告的住所地管辖,因此职务侵占罪也不例外,就是由被告所在地进行管辖的。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管辖地问题,可以具体分为立案管辖与审判管辖。也可以说在不同的阶段,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管辖。
二、职务侵占罪的地域管辖是如何确定的我国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一般情况下应为犯罪行为地管辖,而犯罪行为地往往都是犯罪嫌疑人公司所在地。因为这样更有利于公安机关调查本案的犯罪事实。
三、职务侵占罪如何处罚我国《刑法》规定,犯本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四、职务侵占罪和侵占罪的界限是怎样的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侵占罪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的处理途径取决于被害人的选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或向公安局报案。若选择报案,公安局将调查并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公诉。即使检察院不起诉,被害人仍可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职务侵占罪的管辖权归属,关键在于被害人的决定和司法程序的选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职务侵占罪有谁管辖
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罪名,通常情况下应由我国各地的基础人民法院所管辖。具体来说,就是参照该法律的第二十条之规定:“基层的人民法院在经过严格审查后具备一定资格后,才被允许多承担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的审理工作;然而,对于那些依据本法律由上级人民法院来进行管辖的刑事案件则不在此例。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3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职务侵占罪是谁管辖
职务侵占罪的司法管辖权归基层人民法院。此类犯罪作为刑事案件,依据《刑事诉讼法》,一审由基层法院审理。职务侵占罪等多数刑事案件的初次审判均由基层法院负责,确保法律公正实施,维护社会秩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朋友因为职务侵占罪被抓,现在正在法院审理阶段,家里人想找律师进行辩护,请问职务侵占罪案件管辖,具体有什么规定?
[律师回复]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的犯罪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此处所称“公司”,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规定设立的非国有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所称“企业”,是指除上述公司以外的非国有的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设立的有一定数量的注册资金及一定数量的从业人员的营利性的经济组织,如商店、工厂、饭店、宾馆及各种服务性行业、交通运输行业等经济组织;其他单位,是指除上述公司、企业以外的非国有的社会团体或经济组织,包括集体或者民办的事业单位,以及各类团体。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具体而言。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二是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本罪的主体,三是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综上,凡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的财物的,应依照本法第382,383条关于贪污罪的规定处罚,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则按本罪论处。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在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包括受国有公司、国有企业委派或者聘请,作为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在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等非国有公司企业中,行使管理职权,并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财物的目的。即行为人妄图在经济上取得对本单位财物的占有、收益、处分的权利。至于是否已经取得或行使了这些权利,并不影响犯罪的构成。
我一朋友想要咨询一下律师关于职务侵占罪立案管辖地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因为不怎么清楚具体内容
[律师回复]
1、本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且非国家工作人员,为特殊主体;而后者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明知是单位的财物而决意采取侵吞、窃取、欺诈等手段非法占为己有;而后罪的主观内容则明知是他人的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埋藏物而决意占为己有,拒不交还。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即化公为私。但行为人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的是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但财物是否先已为其持有则不影响本罪成立;而后者则必先正当、善意、合法地持有了他人的财物,再利用各种手段占为己有且拒不交还,行为不必要求利用职务之便。
4、本罪所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其中既有国有的,也有集体的,还有个人的:后罪所侵犯的仅仅是他人的3种特定物,即系为自己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他人仅是指个人,而不包括单位。
5、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后罪所侵犯的仅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
6、本罪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后者则只有告诉的才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职务侵占辩护 > 职务侵占罪是谁的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