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侵犯知识产权的各类犯罪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方面:首先是假冒注册商标罪行,即在同一商品或服务类别中,未经该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与之完全相同的商标;其次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行,这意味着销售者在明知所售商品为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然进行销售活动;再者是侵犯著作权罪行,例如未经著作人本人事先同意而擅自复制和发行他/她的作品等等;此外,还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行,指的是在明知道出售的产品属于侵犯他人著作权或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时,仍从事销售业务的情形;最后是假冒专利罪行以及侵犯商业秘密罪行,前者是指非法模仿或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后者则是通过盗窃、引诱、威胁等非正常手段攫取他人商业机密等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怎么认定
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我们可以从四个方面来做出准确的认定:首先,被侵犯的知识产权必须是处于法律所保护的有效期限之内;其次,侵权行为实施者必须是实际地发挥、行使着他们所有的知识产权;再者,这种侵权行为必然会对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造成经济上或名誉上的损失;最后,行为者的行径和造成的损害结果之间必须存在起因和结果之间的明确的关系。就如国家的《专利法》中第十一条第一款指出的那样,“当发明和实用新型等形式的专利权被赋予后,除了在本章的其他条款里有特别说明的之外,无论是何种组织或个人,如果没有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就擅自实施这种专利,那么无论是为了生产经营还是其他什么目的,比如制造、使用、承诺销售、销售或是进口这些专利产品,或者是利用该专利的技术方法,也包括使用、承诺销售、销售、进口基于此专利方法而直接得到的产品”都是绝对不允许的。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规定,如果有人明知故犯地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而且情节非常严重的话,对于被侵权人来说,他们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
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三、侵犯知识产权是否犯罪怎么判
在确立侵犯知识产权是否构成犯罪这一问题时,主要需考虑的要素包括侵权行为的严重性、侵权手段的特征及对相关权利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多个方面。侵犯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犯罪行为种类繁多,比方侵犯著作权罪、侵犯商标专用权罪以及侵犯专利权罪等等。各个事例的具体判决标准会受到犯罪复杂性及其具体情况的影响而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法庭会依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来做出量刑裁决:1.侵权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其产生的不良后果;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观恶意程度;3.被侵犯的知识产权的价值与重要性;4.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曾有过类似犯罪记录等。若侵权行为的恶劣程度相对较低,则可能会面临较为轻微的刑事处罚,比如缓期执行、罚款等;反之,若侵权行为极其严重,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如有期徒刑等。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主要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即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相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明知假冒仍销售;侵犯著作权罪,如擅自复制发行他人作品;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明知侵权仍销售;假冒专利罪,非法模仿或假冒专利;侵犯商业秘密罪,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商业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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