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的本罪主体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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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自然人作为本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单位作为本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在实践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集资诈骗罪的本罪主体包括什么

一、集资诈骗罪的本罪主体包括什么

集资诈骗罪适用于自然人和单位,包括公司、企业等组织。自然人需满足刑事责任年龄和能力,而单位则指各类社会组织。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诈骗手段非法集资且金额达标,都将受到法律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集资诈骗罪能申请假释

在集资诈骗罪案件中,若是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其是有权向司法部门申请假释的。而假释的具体适用标准包括以下两个方面:首先,罪犯需在服刑期间严格遵循监狱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培训与改造,同时严肃认真的忏悔自己所犯下的过错,并且不再具备再次犯罪的可能性;其次,对于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需已实际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及以上,而对那些被判为无期徒刑的罪犯而言,则需要至少执行十三年的刑期才能提出假释申请。《刑法》第八十一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三、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罪有什么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非法集资这两个词汇并非对应相同的犯罪概念。集资诈骗定型于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意图,刻意利用诈骗手法开展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到的数额较大即可视为犯罪。而非法集资并非一种独立的罪行定义,它实际上是对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的概括性称谓。集资诈骗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主观上存在着非法占有集资款项的意图,且其行为方式必须符合诈骗的特征。相较之下,非法集资的涵盖范围更为广泛,其中包含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多种违法犯罪行为。在量刑方面,集资诈骗罪所面临的刑罚相对较为严厉。要判定某项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关键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备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若仅是非法吸收资金用于合法的商业运营等用途,并未表现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意图,那么该行为有可能被归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范畴。

集资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自然人作为本罪主体,只要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集资诈骗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单位作为本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在实践中,无论是个人还是单位,只要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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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作时间。即劳动者根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在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单位中,用于完成本职工作的时间。包括工时制度、加班加点办法、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劳动定额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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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补充保险和福利。包括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职工亲属福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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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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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以单位名义实施诈骗行为,诈骗所得归单位所有,数额在5万元至0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本法第1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数额在20万至30万元以上的,依照本法第52条的规定追究上述人员的刑事责任。对共同诈骗犯罪,应当以行为人参与共同诈骗的数额认定其犯罪数额,并结合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非法所得数额等情节依法处罚,已经着手实行诈骗行为,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获取财物的,是诈骗未遂。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也应当定罪并依法处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52条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备案。根据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诈骗罪的主体主要是一般主体,即只要年龄已经达到了16周岁,同时又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那么旧事可以构成诈骗罪。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单位一般是不能构成诈骗罪的,但如果是特殊的诈骗罪,如合同诈骗罪,则就可以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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