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欺诈性借贷行为的立案标准的金额额度,因其所涉及到的具体情景以及所在的地域差异而各不相同。常规情况之下,当某些人通过欺骗性的手法来获取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方式进行贷款活动,且其实际达到的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又或是在实施上述行为之后给银行或其他金融中介机构带来了直接经济损害,并且该经济损失的数额达到了20万元人民币以上时,公安机关需依据相关法规予以立案并展开进一步的调查和追究。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二条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骗贷立案标准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骗贷案件立案标准金额是综合多因素确定的,如地域经济、社会影响、金融现状等。以贷款诈骗罪为例,刑法规定,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贷,有几种情形且数额达标准会判刑和罚金,司法实践中“数额较大”一般为 2 万以上,但具体数额会因地域有差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骗贷立案标准是什么
诈骗贷款案立案标准:欺诈获贷超百万;致银行损失超二十万;多次欺诈贷款亦立案;重大损失或情节严重者,无论金额大小,均立案侦查。此标准涵盖金额、损失、频次及严重性四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骗贷立案标准金额因具体情况和地区有所不同。一般来说,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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