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非法拘禁他人并且持续时间超出24小时方能构成非法拘禁罪名。若拘禁时长仅仅只有短短六小时的话,通常情况下是无法达到此种犯罪程度的,因此也就无需再探讨拘留次数的问题了。尽管如此,这并不能代表此类行为不是违法行为,倘若在拘禁过程中有涉及到殴打或侮辱他人的恶劣情节,抑或是反复进行非法拘禁的行为等等,即便拘禁时间未满24小时,同样有可能被认定构成非法拘禁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漏罪会如何处理
对于非法拘禁罪的漏罪问题如何处置这一问题,需要依据实际形势进行判断。例如,假设某个已被判定成立非法拘禁罪的犯人在判决宣告之后、且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发现他们在判决宣告之日前还存在其他未被判决的罪行,对此种新的罪行,法院应依法作出裁决,并以刑法之规定为准绳,结合前后两个判决中所判处的罚则,确定执行的具体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已经被执行过的刑期应当计入到新判决所决定的刑期中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三、非法拘禁罪判几年
非法拘禁罪的量刑标准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情节。在通常情况下,若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构成非法拘禁罪,其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处罚。然而,如果该行为同时涉及到殴打或侮辱他人的情节,则会受到更为严厉的惩罚。对于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情况,量刑将会加重,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导致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非法拘禁他人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才构成非法拘禁罪。如果拘禁时间仅为六小时,一般不构成此罪,也就不存在拘留几次的问题。但这并不意味着这种行为不违法,如果在拘禁过程中存在殴打、侮辱情节,或者多次非法拘禁他人等情况,即使拘禁时间不足24小时,也可能构成非法拘禁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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