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孕期女方提起离婚诉讼时,能否索求相关赔偿,需依据男方是否存在法律认定的过错行为决定。若男方涉及重婚、与第三者非法同居、施暴于家人、在家庭中实施不当行为乃至遗弃亲人等非常严重的过失行为,则女方有权提出专业的损坏赔偿请求;然而,倘若仅仅因为情感关系破裂等原因,女方一般较难获得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怀孕期间起诉离婚生活费男方要付给吗
在女性妊娠期间,假设女方选择主动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男方通常情况下需要向女方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确保女方在这个特殊阶段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主要源于当夫妻维持着合法有效的婚姻状态时,彼此承担着相互抚养的法律责任与道德义务。若不幸走到离婚这一步,男方亦应尽其所能地为女方及其腹中胎儿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及经济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三、婚内网贷一方不知情怎么办理离婚
当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某一方当事人独自以网络贷款方式获取财务支持,而其配偶对此全然不知晓的状况下,夫妇二人决定步入离婚之路时,首要任务便是明确这笔网络贷款所引发的债务究竟属于何种性质。若这笔网络贷款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所需、共同参与生产经营活动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而产生的,那么它很有可能会被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然而,倘若另一方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笔网络贷款并未用于上述任何一项用途,并且自己对这笔贷款毫不知情,那么这笔债务通常会被视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在离婚程序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就财产分割以及债务负担等事宜展开协商,如若协商无果,他们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做出最终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怀孕期间女方起诉离婚,是否能要求赔偿,要看男方是否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如果男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但如果只是单纯的感情破裂等原因,一般难以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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