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况下,再婚后的继子女拥有财产继承权,但需要满足一定的前提条件。首先,若继子女与估计父母建立起直接的供养关系,即继父母承担了对继子女的抚养责任,或者反过来,继子女对继父母提供了赡养服务,那么在此种情况下,继子女将被赋予法定的继承权利。这种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社会公正和平等,同时也为了确保家庭关系的稳定性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二婚继子女的继承权属于谁
关于再婚后的继子女在何种情况下具备继承权利这一问题,我们必须深入探究他们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已经建立起必要的抚养关系。假如这种养育关系已经形成,那么继子女便享有同等于亲生子女的继承权,即有权继承继父母所留下的遗产。反之,若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并未建立如上所述的抚养关系,那他们通常将失去继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二婚继子女的继承权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组家庭中的继子女如满足特定条件便可依法享有继承权。若该继子女能够证明自己与其继父母之间存在着实际的扶养关系,则他们将有资格继承继父母所遗留下来的财产。而这种扶养关系的建立,往往是指继子女在未成年时期曾与继父母共同生活,并且得到了继父母的悉心照顾和教育培养;或者是在继子女已经成年之后,他们对继父母尽到了应有的赡养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婚继子女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有继承权的。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形成了扶养关系,即继父母对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或者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义务,那么继子女就享有继承权。这是基于公平和保障家庭关系稳定的原则。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