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若夫妇双方协定离婚事宜并向当地民政部门进行申请,那么从婚姻登记机构接受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日起计算,在三十个有效工作日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对离婚事宜持有异议或者不愿离婚,都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该离婚登记申请。当规定的上述期限届满之后的第二个三十个有效工作日之内,原夫妻双方的任何一方皆需亲临婚姻登记机关,重新提出离婚证书的申请颁发;倘若未能如期申请者,将被视作自愿撤回了此前所提交的离婚登记申请。若是选择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所需的具体时长就必须依据案件的各个复杂因素综合决定,有可能仅仅数个月的时间即可结束,也有可能需要经过更漫长的阶段才能最终解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民政局申请离婚要多久出结果
一般而言,若夫妻二人经协商达成自愿离婚的共识,并且向当地民政部门递交了完备的离婚申请文件之后,在度过为期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随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需亲自前往民政局申请领取离婚证书。在此种情形下,通常可于现场完成离婚登记手续,并即时颁发离婚证书。
然而,若申请材料存在缺失或其他特殊状况,则办理时间可能相应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三、民政局申请离婚多久可以拿离婚证
在通常情况下,若夫妇双方达成了共识决定离婚,那么在递交了相关申请书至民政部门之后,自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个自然日之内,任何一方当事人如对离婚持有不同意见并希望撤回离婚登记申请,都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请求。
然而,在上述期限结束后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以领取离婚证书;倘若未能按时提出申请,则将被视为自动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便可立即获得离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夫妇双方协定离婚并向民政部门申请后,从婚姻登记机构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任一方有异议或不愿离婚,可向登记机关撤回申请。期限届满后第二个三十个工作日内,双方需亲自到登记机关重新申请离婚证书,逾期视为撤回申请。若选择法律诉讼离婚,时长依据案件复杂程度而定,可能数月或更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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