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税汇算清缴已经交了税还能修改吗
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环节已缴纳的税款能否进行修改
在纳税人完成网络申报之后,倘若发现申报存在瑕疵,并且还未启动扣款程序,那么此时纳税人有权利在流程中自行清除错误信息并对其进行修正。
然而,当税务机关已经开始着手处理相关数据并将之交付至银行进行税额扣发时,凡遇此时发生的情形,如纳税人因疏忽导致多缴纳了部分税款,那么便有权力向税务机构提出返还税款或者在后续的计税周期中加以相应抵减的请求(但需在事先向税务机关报告相关情况)。关于具体操作方式,则需首先同本地的税务主管部门展开细致、专业的确认及处理工作。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
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纳税人提供的信息计算办理扣缴申报,不得擅自更改纳税人提供的信息。纳税人发现扣缴义务人提供或者扣缴申报的个人信息、所得、扣缴税款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有权要求扣缴义务人修改。扣缴义务人拒绝修改的,纳税人应当报告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处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的资料。税务机关可以对纳税人提供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抽查,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另行规定。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责令改正并通知扣缴义务人;
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惩戒。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提供的汇算清缴信息有错误的,税务机关应当告知其更正;
纳税人更正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办理退税。扣缴义务人未将扣缴的税款解缴入库的,不影响纳税人按照规定申请退税,税务机关应当凭纳税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办理退税。
二、个税中赡养60岁以上父母是指父母双方吗
个税制度中对于赡养60岁以上父母的规定是指双亲双方吗
在个人所得税赡养老人专项扣除的准入门槛中,被赡养人特指年龄已经达到或者超过60周岁的父母,以及若子女均已经不幸离世,则年纪同样达到了或超过60周岁的祖父母及外祖父母。在这一政策之下,若父母中有任何一方的年龄达到了60周岁未满75周岁,那么便符合享受此项政策优惠的条件。无需再额外考虑其他老年人的数量问题。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三、个税中赡养老人只能填一人吗
关于个人民间养老扶助计划的个税申报方面,申请人并没有强制要求仅可提交一位被赡养者的相关信息。实际上,父亲和母亲皆具备作为被赡养人的资格,只需其中任意一方达到60周岁的年龄线,或是当子女在世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年满60周岁以上也同样符合条件。在填写小时申报表时,赡养老人的具体数额并非唯一考量因素,每个月所承担的照护费用需要经过合理评估并且根据国家制定的标准额度进行统筹分配。
同时,个人如果自愿对教育、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事业进行捐款,且借款总额不超过自己应纳税所得额30%的项目,则其相应的纳税应当得到减免考虑。
最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五条
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税务机关确认纳税人的身份、金融账户信息。教育、卫生、医疗保障、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公安、人民银行、金融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应当向税务机关提供纳税人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个人转让不动产的,税务机关应当根据不动产登记等相关信息核验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查验与该不动产转让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个人转让股权办理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登记机关应当查验与该股权交易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有关部门依法将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遵守本法的情况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并实施联合激励或者惩戒。
个税汇算清缴后,若已缴纳税款但发现申报错误,在扣款前可直接修改。若数据已处理并进入税款扣除环节,多缴税款可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下期抵扣,但需先报备并获取指示。具体操作建议与当地税务机构核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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