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医疗纠纷时,赔偿计算复杂,涵盖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以实际发生为准;误工费依据患者收入和误工时长;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报酬;残疾赔偿金则结合伤残等级和居民收入等多因素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医疗纠纷医院轻微责任认定条件是什么
在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承担轻微责任,需综合复杂因素判定。若医院过失对患损害影响小,或医疗瑕疵未明显干扰治疗过程与效果,或预防损害措施不足但非决定性责任,可能判定医院负轻微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三、医疗纠纷医疗鉴定费用有哪些
医患纠纷医疗鉴定费用包括专家劳动报酬、证据收集和疑难解析开支、场地设备支出。收费因机构和案情而异。处理纠纷时,鉴定费用由哪方承担取决于争议情况和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各不相同。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医疗纠纷中的赔偿标准计算较为复杂,通常会考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多项内容。医疗费按照实际支出计算;误工费根据患者的收入和误工时间确定;护理费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如果造成残疾,还需计算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因素确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