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诉讼处理中,当涉及到孩子已经成年的情况时,通常不再考虑抚养权归属这个议题。这是由于一个已经达到法定年龄的成年人已经拥有了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有权力自行选择是否跟随父亲或母亲共同生活,甚至拥有独立生活的资格。
然而,假如这些已经成年的孩子出现了特别的情况,导致他们无法自立自强地过上正常生活,例如在接受高等教育(包括高中及以下)阶段、劳动力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以至于无法靠自身努力来维持日常支出等因素,那么就有必要重新审视并确定抚养责任的归属问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在涉及离婚之时,若子女已经是成年人,通常不会牵涉到哪一方拥有抚养权的确立问题。此因,身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他们,能够自行做出决定,选择与哪一方共同生活,抑或是选择独立生活。然而,若成年子女面临无法独立生活的特殊状况,例如仍然在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失去了全部或部分劳动能力等等,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子女的个人意愿、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虑并作出裁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三、离婚成年子女抚养权归谁
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已经不复存在。这是因为,作为成年人,子女具有了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有权自行判断并决定自己的生活方式以及居住地点。
依据现行法律条例,在法律层面上,父母对成年子女已无抚养的法定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处理离婚诉讼中,若子女成年,一般不考虑抚养权问题,因为他们已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自主选择生活。但若成年子女因特殊情况如高等教育阶段、劳动力丧失等无法自立,则需要重新评估抚养责任归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