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挪用资金罪坐牢后还要还吗
对于犯有挪用资金罪的人士,在服刑结束之后依然要承担归还其挪用资金的义务。坐牢是对其违法行为进行的刑事惩罚措施,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可以抵消或者减轻返还私用资金的民事责任。因此,这些犯罪者理应积极主动地偿还被挪用的资金,以此来尽可能地降低其犯罪行为所带来的不良影响和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十二万坐牢多少年
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累计达十二万元的犯罪行为,一般而言,将被判处不超过3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值得注意的是,挪用资金罪的裁决结果往往是根据诸多因素,如挪用资金的具体金额、实际用途以及行为持续的时长等关键指标进行全面和深入的考量。若涉及非法使用十二万元的情况,其判刑将会更为严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三、挪用资金罪数额规定广东是多少
在广东省地,对于挪用资金罪的金额判定标准与国家所执行的统一法律标准并无差异。一般而言,若涉及到将流动资金用于违法勾当,其涉案金额累计达到六万元人民币便可视为“数额较大”;而如果是将资金挪作营利之用或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那么其涉案金额累积达到十万元人民币即可被认定为“数额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挪用资金罪坐牢后仍然需要归还挪用的资金。坐牢是对犯罪行为的刑事处罚,但不免除其返还资金的民事责任。犯罪人应当积极退还挪用的资金,以减轻其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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