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坐牢了还要还钱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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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挪用资金判刑后还需要还钱的,如果是行为人实施了挪用资金的行为,并且达到了法定的立案标准,被人民法院判处相应的刑事处罚的,那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例如向被害人返还等等。挪用资金坐牢了还要还钱吗,可以阅读本文,对此问题进行详细了解。
挪用资金坐牢了还要还钱吗

一、挪用资金坐牢了还要还钱吗

挪用资金判刑后显然是需要还钱的,对于挪用资金罪是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在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对相关损失的赔偿情况进行认定,具体情况可以按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方法来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条件是什么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挪用本单位资金一万元至三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所谓“营利活动”主要是指进行经商、投资、购买股票或债券等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所谓“非法活动”。就是指将挪用来的资金用来进行走私、赌博等活动。

三、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1、侵犯的客体和对象不同。

挪用资金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使用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

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资金的所有权,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既包货币形态的资金和有价证券等,也包括实物形态的公司财产,如物资、设备等。

2、在客观表现不同。

挪用资金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职务侵占罪表现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的行为方式是挪用,即未经合法批准或许可而擅自挪归自己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职务侵占罪的行为方式是侵占,即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法占有本单位财物。

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并不要求“数额较大”即可构成犯罪。职务侵占罪只有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才能构成。

3、在主观上不同。

挪用资金罪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资金的使用权,但并不企图永久非法占有,而是准备用后归还。职务侵占罪的行为人的目的在于非法取得本单位财物的所有权,而并非暂时使用。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不退还的,这里所说的不退还,是指在挪用本单位资金案发后,人民检察院起诉前不退还。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行为人在挪用本单位资金后,确属犯罪故意发生转变,不再想退还,而是企图永久非法占为己有,在客观上有能力退还而不退还的,因为属于刑法中的转化犯,仍应根据处理转化犯的原则,直接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

四、挪用资金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三)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四)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挪用资金坐牢了还要还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之间并不是竞合的关系,而是并存的关系,如果是行为人被判处了相应的刑罚,那么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本篇文章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存在疑问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与专业律师进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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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坐牢后还要还吗
犯了挪用资金罪的人,就算坐牢了,出来以后也得还钱。坐牢是对他们违法行为的刑事惩罚,可这并不等于他们就可以不还挪用的钱了。所以,这些人还是要积极还钱,这样能把犯罪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和损失降到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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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对于挪用资金罪坐几年牢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挪用资金罪判几年
我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二条和
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分别对挪用公款罪的处罚做了具体的规定:
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八十五: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上所述,同其他经济类犯罪一样,挪用资金罪的量刑也是根据犯罪数额的大小来确定的;同时,对于挪用资金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法律规定不需要经过三个月未还的期限。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体地说,它包含以下几种行为: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只要数额较大,且进行营利活动。这里的“数额较大”,是指挪用本单位资金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这种行为没有挪用时间是否超过三个月以及超过三个月是否退还的限制,也没有数额较大的限制,只要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了非法活动,就构成了本罪。
行为人只要具备上述三种行为中的一种就可以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一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二是上述公司的工作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工。上述的董事、监事和职工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三是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职工,包括集体性质的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另外在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股份制公司、企业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其他职工以及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非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在挪用或借贷本单位资金,并且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而仍故意为之。
挪用公款罪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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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坐牢吗
对于涉嫌犯有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来说,将会面临刑罚的制裁。具体而言,若其挪用公有资金达到三万元以上且将之用于个人非法目的,那么便应以挪用公款罪名对其实施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旦行为人被判定为挪用公款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而倘若其犯罪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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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坐完牢要还的吗
挪用资金罪服刑后,当事人需要把挪用的资金全额归还。这是因为该行为侵害了公司、企业等的资金使用权和经济利益。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外,民事赔偿也是不可避免的。被挪用的资金属于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应该依法严格追回并归还给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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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能坐牢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挪用公款罪属于需要接受刑事处罚的罪行之一。具体而言,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目的并从事非法活动,若涉及金额达到或超过三万元,将被视为挪用公款罪,需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犯有挪用公款罪的行为人,法院可判处其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而若情节严重者,则可能面临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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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挪用公款罪坐几年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单位挪用公款罪坐几年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6年3月28日由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680次会议、2016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0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
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第六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缓刑问题: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挪用公款犯罪分子依确适用缓刑的若干规定》(1996年6月26日)规定,对下列挪用公款犯罪分子可不适用缓刑:
(1)犯罪行为使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没有退赃,无悔改表现的;
(3)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将赃款用于、赌博等非法活动的;
(4)属于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或有数罪的;
(5)曾因经济违法犯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6)犯罪涉及的财物属于特定款物,情节严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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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资金坐牢后还用偿还吗
挪用公司资金坐牢后还用偿还公司资金,任何刑事案件中刑事责任都不能抵消民事赔偿责任,并且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犯罪嫌疑人也需要履行退赃义务,对拒绝退赃的嫌疑人公安机关也可以依法追缴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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