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包含哪些
职务侵占罪是一种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犯罪行为,它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非盈利组织中的员工作为犯罪分子,利用其职务所赋予的便利条件,故意将所在单位所有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且在涉案财物数量较大的情况下实施的犯罪行为。就一名股东而言,要被判定构成职务侵占罪,他通常需符合以下几个严格的司法认定条件:
第一,就主体身份而言,这名股东必须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非盈利组织内部的正式员工;
第二,在犯罪的主观心理状态方面,这名股东应该明知自己在犯法,并且是出于刻意隐瞒的心理,将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第三,在犯罪动机和行为表现方面,这名股东必须实际利用了其在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中所担任的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通过非法手段侵占了本应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财物;
第四,在犯罪结果方面,这名股东所侵占的财物数额必须达到一定的标准,即所谓的“数额较大”。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实际的司法审判过程中,对于某一位股东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需要综合考虑到诸多复杂的因素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做出准确无误的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是怎样的
首要的一点,行为实施人须为公司、企业或其他特定实体的雇员、关联方或股东等。接下来,行为人须具备利用职务上所掌握的权力和机会,这也即被视为所谓的“职务之便”。然后,行为人务必实施了非法占有本单位财产的行为,例如通过侵吞、盗取、诈骗等非法方式获取。最关键的一刻,行为人所侵占的财产价值需要达到一定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包括什么
涉及到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情况较为复杂多样,其中一种较为常见的类型便是由有限责任公司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构成。当这些股东借助于自身在公司中所担任的职务之便,将本应属于公司所有的财产非法据为己有,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程度时,便有可能被判定为犯下了职务侵占罪。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在此类案件中,作为犯罪主体的股东必须是在公司内部拥有特定职务,并能直接或间接地接触和支配公司财务资源的相关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指公司员工利用职务便利,故意非法占有单位大额财物。股东若构成此罪,需满足:1)为组织正式员工;2)明知犯法且故意为之;3)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财物;4)侵占数额较大。判定需综合复杂因素与证据,确保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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