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让取保候审的原因
何为不予取保候审的原因
在某些情况下,所涉及之人涉及重大案件,若被法院认为将有可能对社会造成更大危险性,则可能不会批准其申请取保候审;另一方面,如果法院预见该当事人可能试图逃避法律制裁,同样会否决其取保候审的请求。因为这不仅会使得案件处理更加复杂困难,而且还可能威胁到案件调查的连续性与完整性。
此外,倘若相关证据尚不充足,但法院判断为必须采取逮捕措施以进一步推进案件调查的话,那么指望获得取保候审就实属徒劳无功了。当然,法院也会对涉案人员的个人背景、人际网络以及过往的犯罪史等诸多因素进行全面审查与评估。总体而言,法院在作出决策时需衡量众多因素并权衡利弊,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司法公正在维护以及社会稳定和谐大前提下得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二、不让取保候审怎么办手续
若未能准许取保候审,可能是由于不满足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取保候审乃是各有关机关对于涉嫌犯罪之嫌犯所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手段。若是未获批准取保候审,通常都会给出具体的原因。如果您对此决定存有异议,您有权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三、不让取保候审怎么办
不能允许取保候审或许有诸多复杂的缘由。首要的问题便是,取保候审性质上并非一项理所当然的权益,而必须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才能获得批准。若无法得到取保候审的许可,这很可能是由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未能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取保候审资格要求。例如,可能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实施取保候审并不能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的风险。又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属于累犯,或者是犯罪团伙的主要成员,或者采用自伤、自残手段逃避司法机关的调查、起诉和审判,或者可能会销毁、篡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者串通口供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特定犯罪嫌疑人不能取保候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法院认为其可能再次犯罪或对社会构成威胁;二是嫌疑人可能逃逸,增加案件处理难度;三是证据不足,需通过逮捕推进调查。法院会综合考虑嫌疑人的各方面因素,确保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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