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罪检察院会受理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一百七十六条明文规定,若人民检察机关经审慎审理后认定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被彻底查证属实,且证据确凿无误、充足有力,依法应追究其相应的刑事法律责任时,则应当果断作出起诉决定,并且正式向当地人民法院提交公诉申请。
换句话说,假设某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犯有盗窃罪而遭受指控,并且同时满足以上所述之条件,那么该案件将会得到位于人民检察院的相关人员的重视与处理,他们将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严格要求对其进行审查,并依法向人民法院发起正式的公诉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二、盗窃罪检察院起诉的条件是哪些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当盗窃犯罪行为人的犯罪事实得以明确查证,且证据确凿、充分,依法应予追究其刑事责任时,检察机关有权对其提起公诉。
在此情况下,检察机关应在确认上述条件均已满足之后,依法作出起诉决定,依照审判管辖的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公诉状,同时将案件的全部案卷资料及证据移交至人民法院。
若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还需针对主刑、附加刑以及是否适用缓刑等方面,提出具体的量刑建议,并随同案卷材料一并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相关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三、盗窃罪检察院会提起公诉吗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法规,在检察机关判定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活动的各项事实均已调查落实,所掌握的证据真实有效,证据链完整无缺的前提下,要是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便应迅速制定起诉决策,并报送至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予以正式起诉。
因此,对于涉嫌犯有盗窃罪行的犯罪嫌疑人,若检察部门经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后,对其犯罪事实和相关证据予以确证无误,同时也认为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话,那么检察机关将毫不犹豫地提起公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若检察院确认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依法提起公诉。以盗窃案为例,若嫌疑人满足上述条件,检察院将依法审查并向法院提出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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