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上大学是否继续交
在通常情况之下,抚养费用应当被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然而,倘若子女在年龄已经超过十八周岁之后,仍然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阶段的学历教育,或者由于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水平,那么作为父母,他们依然负有支付抚养费用的法定义务。
至于子女进入高等院校学习的情况,现行法律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具体是否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用,则需视乎父母的个人意愿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而定。若父母具备经济实力且自愿持续提供抚养费用,这种做法自然是可行的,但却并非法律所强制要求必须履行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二、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上大学是否继续支付
在通常情况之下,抚养费的支付责任会延续至子女年龄达到18周岁,然而对于已经成年且正在接受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教育的子女,以及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导致其无法保持正常生活水平的情况(比如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父母仍然负有支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
至于子女在18岁之后进入高等院校继续深造,是否还需继续支付抚养费,这就需要根据父母的实际经济状况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进行全面考虑。若父母具备相应的经济实力并且自愿承担后续的抚养费用,那么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并无任何禁止性条款存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三、抚养费支付到18周岁上大学是否继续
在通常情况之下,赡养费用需支付至子女年满十八周岁为止。然而,若子女尽管已经成年,并且仍在接受高中或同等以下学历教育,或者由于失去、部分失去劳动能力等非主观因素导致其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水平时,父母仍然负有支付赡养费用的法定义务。至于子女在年满十八周岁后进入高等院校深造,父母是否需要继续承担相应的赡养费用,法律并未对此做出强制性规定,具体情况将取决于父母的个人意愿以及双方之间的协商结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抚养费通常付至子女18岁。若子女18后仍在读高中或因病残无法自立,父母有法定义务支付。高等教育费用则未明确,视父母意愿及协商。父母自愿资助虽可行,非法律强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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