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减刑的罪行是什么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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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像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啦、故意杀人啦、重大贪污受贿这类犯罪行为,减刑的难度那可不小呢。因为这些罪行对社会的危害性超级大,所以一般很难在法律层面上得到减刑的考虑。这主要是为了守护社会的公正,彰显法治的权威呀,让大家都知道违法犯罪是要付出沉重代价的,不能轻易就被减刑豁免。
不能减刑的罪行是什么样的

一、不能减刑的罪行是什么样的

在诸多特定情况下,以下这几种类型的犯罪行为可能会面临较难获得减刑的困境:

首先是被法院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其死刑缓期执行的过程中,若其故意实施新的犯罪行为且经查证属实,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将依法核准对其实施死刑,在此种情况下,罪犯将无法获得任何形式的减刑;

其次,对于那些曾有过累犯记录的罪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参与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犯罪分子,他们也将无法获得假释的机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二、不能减刑的条件和限度有哪些内容

下列情形构成无法获得减刑的重要考量因素:

1.罪犯在服刑期间,若有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监狱监规纪律之行为,且情节恶劣者。

2.罪犯在整个服刑过程中,未能显示出真心悔过或重获新生的积极态度者。关于具体而言的降刑限制条件:罪犯若被判决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等刑罚,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低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而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来说,其实际执行的刑期则不得少于十三年;对于那些被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满之后,如果被依法减为无期徒刑,那么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少于二十五年;同样地,如果缓期执行期满之后,被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那么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也不得少于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三、不能减刑的人有哪些

概要论述中不可减刑的被告人主要涵盖了以下的几大类别

首先是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罪犯;

其次是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抢劫罪绑架罪放火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或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会依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和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可以同时决定对这些罪犯实施限制减刑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

死缓变更】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在特定情况下,几类犯罪行为减刑难度较大: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故意杀人、重大贪污受贿等。这些罪行因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往往难以获得法律上的减刑考虑,旨在维护社会公正与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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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罪行不能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这一举措的目的在于严厉打击严重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司法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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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一般减刑减多少,减刑幅度最大
[律师回复]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会失去现实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减刑需要有一个减刑的幅度,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分子符合,还没有提出减刑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网站的专业辩护律师,了解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多征地拆迁问题,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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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的减刑幅度最多能减多少年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减刑能减多少年?
[律师回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 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减刑能减多少年
[律师回复] 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具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但是减刑也不能无限度的缩短犯罪分子的刑期,否则对其进行刑事处罚就会失去现实意义。因此,法律规定,对满足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减刑需要有一个减刑的幅度,那么对服刑人员减刑的幅度是多少针对这些问题,律师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一一解答。 一、法定减刑的幅度是多少 (一)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在缓刑考试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予以减刑,同时缩减其考验期限。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相应缩减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不能少于两个月,判处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不能少于一年; (二)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 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 (三)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一般可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减为无期徒刑,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减为十五的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减刑一般能减多少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规定: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减刑幅度为: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十八年以上二十年以下;对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三年以上十八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十年,其起始时间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处算。无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又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两年之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对于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只有符合了法定的减刑条件才能减刑,而至于具体减刑多少,则还需要看实际情况。如果犯罪分子符合,还没有提出减刑建议,您可以咨询一下律师网站的专业辩护律师,了解一下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更多征地拆迁问题,委托律师为您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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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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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才能减刑
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判刑的罪犯,在服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情形:认罪服法;认真遵守监规纪律,接受教育改造;积极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积极参加劳动,完成生产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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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监狱减刑是怎么减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减刑是怎么减的
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
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
累犯减刑,实际入狱服刑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八个月。
综上减刑规定,一般来讲:
判三年,减6~9个月。
判六年,减12~20个月。
判十年,减24~30个月。
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刑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为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刑程序更加规范,刑法专门就减刑应当遵循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减刑建议必须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人民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执行机关和人民对提请和裁定减刑案件把关不严,也有的由于受到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人予以减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除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管理外,有必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
根据本条规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执行机关向其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提交减刑建议书。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制作减刑裁定的依据,没有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人民不能受理减刑案件,也不能制作减刑裁定书。这里的“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人民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指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申报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和根据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审查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等。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没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不予减刑。
对于可以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不经过上述法定的减刑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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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从犯减刑可以减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监狱减刑是如何减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减刑是怎么减的
减刑不得超过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刑期十年以下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一年。
两次减刑中间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一年。
一次减刑在一年以上的,第二次减刑与上次减刑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上次所减刑期。
累犯减刑,实际入狱服刑时间不得少于一年零八个月。
综上减刑规定,一般来讲:
判三年,减6~9个月。
判六年,减12~20个月。
判十年,减24~30个月。
判十五年,减36~48个月。
刑法解释:第七十九条【减刑程序】
第七十九条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为使司法机关在办理减刑案件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减刑程序更加规范,刑法专门就减刑应当遵循的程序作出了规定。规定减刑建议必须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人民必须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主要是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执行机关和人民对提请和裁定减刑案件把关不严,也有的由于受到社会不良之风的影响,对不符合减刑条件的人予以减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情况,除从法律上和实践中加强管理外,有必要从程序上加以规范。
根据本条规定,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对于符合减刑条件的犯罪分子,应当由执行机关向其所在地的中级以上人民提交减刑建议书。减刑建议书是执行机关制作的,建议人民予以减刑的正式书面文件,也是人民制作减刑裁定的依据,没有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人民不能受理减刑案件,也不能制作减刑裁定书。这里的“执行机关”是指依法执行拘役、管制的公安机关和依法执行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
人民收到执行机关的减刑建议书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对减刑案件进行审理。这里的审理一般是指书面审理,审理的内容主要是执行机关申报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和根据执行机关申报的材料审查罪犯是否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事实等。经过审理,合议庭认为犯罪分子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符合减刑法定条件的,应当裁定减刑;认为没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或者不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不予减刑。
对于可以减刑的,应当制作裁定书,裁定书应当送达提出减刑建议书的执行机关。不经过上述法定的减刑程序,不得减刑。
退赃后怎样减刑减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退赃后怎样减刑减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的就可以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大致是说在服刑期间不得再犯罪,要积极改造。
【法律依据】
第七十八条 【适用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七十九条 【程序】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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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样的罪不能减刑
在司法实践中,减刑是一个比较复杂的过程,有些情况下会比较困难。比如说,对于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且被宣告缓刑的罪犯,想要减刑就比较难。还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后终身监禁的罪犯,也很难获得减刑。另外,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如果在刑罚执行期间再次犯罪,新罪判决后一定期限内也不能减刑。这些情况之所以难减刑,主要是因为法律规定比较严格,而且犯罪性质也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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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减刑的幅度是怎样的减刑一般能减多久的时间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法定减刑的幅度是怎样的减刑一般能减多久的时间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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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十年可以减刑吗,要怎么减,可以减多少。不是说判五年还可以在监狱表现好就可以慢慢减刑,
[律师回复]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具体情况还要根据案情判决。rn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从犯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rn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是指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通常是指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地说,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rn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这就是指帮助犯。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是指没有直接参加犯罪的实行,但为正犯的犯罪创造便利条件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一般是指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rn《刑法》第24条规定:“对于从犯,应当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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