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资金罪案件的侦查依据及立案准则,主要由涉及到的挪用资金数额以及资金挪作他用的目的两方面进行考量。通常情况下,若涉案人侵占了所在单位的金额高达一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并且逾越了三个月尚未偿还的;或者其挪用的公司资金超过一万元至三万元人民币,以此为谋求私利的方式进行经营活动;再者,挪用公司资金达到了五千元至二万元人民币,用于从事非法活动的,都应被视作属于需展开进一步调查与追究责任的犯罪行为。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开发商涉嫌挪用资金一事的具体情况而言,必须综合考虑到涉案人的挪用行为目的以及其对此项目可能产生的诸多重大影响等多种复杂因素。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七条
〔挪用资金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二)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五万元以上,进行营利活动的;
(三)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在三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归个人使用”:
(一)将本单位资金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的;
(二)以个人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的;
(三)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本单位资金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
关于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引发的法律纠纷的诉讼时效问题,实际上是可以被中断并且导致其失效的。所谓的诉讼时效中断,指的就是在某些特殊情况出现后,之前所经过的所有诉讼时效期间都将被视为无效,从该事件发生之时开始,诉讼时效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若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金偏低,先查阅购房合同相关规定。若违约金难以弥补损失,可依法申请法院或仲裁机构调整。审理时,法院会考虑经济损失及合同履行情况,公正裁定合理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挪用资金罪侦查依据及立案准则,主要考量挪用资金数额及目的。涉案金额达一万至三万且逾期三月未还,或挪用资金一万至三万谋私利经营,或挪用五千至二万从事非法活动,均属需追责犯罪行为。对开发商挪用资金,需综合考量目的及项目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