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通常视为构成帮信罪“情节严重”:援助超三个对象且结算金额 20 万以上;广告投放等投资 5 万;非法所得 1 万以上;近两年因相关行为受行政处罚后仍犯;所帮对象犯罪致严重后果等。这些情形表明行为人的帮信行为较为严重。
《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帮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
(二)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
(三)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
(五)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
(六)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查证被帮助对象是否达到犯罪的程度,但相关数额总计达到前款第二项至第四项规定标准五倍以上,或者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二、帮信罪哪些钱可以不赔
在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中的判罚过程中,以下几种情形的资金可能会豁免赔偿责任:如果犯罪嫌疑人能够提供确切且充分的证据,明确表示涉案资金并非于其明知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进行的处理行为,那么相应的这些资金将可能被判定不需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若能通过合法途径证明所获得的资金确实是在毫无知情,亦未受欺骗或胁迫的情况下以参与处理的方式取得,并且经过司法机构的谨慎核实并得到确认为属实无误的话,那么这部分所得同样有可能得以豁免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帮信罪能判监外执行吗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罪犯办理监外执行一事,需满足以下几个具体条件:
首先,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必须不属于特殊类型犯罪中禁止监外执行的范畴;
其次,由于罪犯所患疾病等特殊原因,有必要采取监外执行措施进行治疗与保护;
再次,此类罪犯在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后,将不再对社会造成威胁,并且在预料的执行期限内不会出现自我伤害或自残行为;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帮信罪”通常会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的惩罚。需要注意的是,帮信罪并非如通常犯罪那样以犯罪数额为主要量刑依据,而是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如果罪犯在构成帮信罪的同时还涉及到其他犯罪行为,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来确定最终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的;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的;以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五万元以上的;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二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等情况,一般构成帮信罪的“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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