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只有银行流水账能不能起诉对方公司
银行流水账簿虽可启动诉讼,但证据不足,需其他证据如借款协议、借条等佐证法律关系和诉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当事人须提供有效证据,否则承担法律责任。法院在必要时将主动调查收集证据,严格依法审慎评估证据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只有银行流水可以打官司吗
银行流水在特定情境下可视为诉讼关键证据,但通常不足以单独支撑胜诉。它能展现款项往来,证实交易存在,但要取得诉讼胜利,还需构建一个包括合同、协议、通信记录、目击者证言等在内的完整证据链。这是因为仅凭银行流水难以界定交易性质和各方权利义务,需多种证据共同构成严谨的证据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三、只有银行流水没有借条可以起诉吗
仅凭转账记录而无真切有效的借据,当事人依然可以启动诉讼程序。
然而,我们需明白,在法律领域内,转账记录是被普遍认可为具有正式法律证据价值的一种材料。其作为证明材料时,务必确保具备合法性、真实性以及相关性这三大要素。换言之,其必须是从合法途径获得的真实且实际发生的事实,并且需要与所诉案件具有一定程度的关联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仅有银行流水账可以起诉对方公司,但可能存在证据不够充分的情况。银行流水账可以作为证明资金往来的重要证据,但要确定双方的法律关系以及具体的诉求,还需要其他相关证据相互印证。
比如,如果是借款纠纷,仅有银行流水可能不足以证明该款项为借款,还需要有借款合同、借条、聊天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的合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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