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515条规定,债权人即使超过民事诉讼法第246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仍可申请法院继续执行债务人财物。这意味着,若债务人违约不还款,债权人在法定时效内起诉并获得判决后,可申请执行。若债务人故意逃避债务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债权人可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因此,仅逾期未还不会使债务人成为“老赖”,但若有逃避行为,债权人可依法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
债权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的,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二、借钱不还的人如何催债
在此情况下,各方当事人可进行友好协商以寻求解决办法。如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可以选择进入法律程序提起诉讼。协商与和解是建立在平等自主、互相体恤的基础之上,债权人和债务人通过直接交谈或借助中立方人士的调解来解决争端。若协商未能取得成功,您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如仍未获得满意结果,您也有权申请仲裁或启动诉讼程序。对于借款逾期不还的问题,提交起诉流程如下:首先,原告需向司法机关递交诉状及其副本以及相关证据;其次,司法机关对原告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只有当材料符合相关条件时才会予以立案受理;接着,司法机构会将编好的起诉书副本资料发送给被告方;随后,被告会就此起诉书提交书面回应;下面进程为法庭审理环节;最后经过总结审判后,司法机构将会给出最终裁决。为了更好地证明债权以及债务关系的存在,您需要准备能够涵盖这些内容的书面证据,例如借据、欠条或者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如果您缺乏这样的书面凭证,那么最好能够提供形成债权和债务关系的确切时间、地点和其数量,并且也要提交与此事件无关的证人证词或者证据线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三、借钱不还起诉现场怎么处理
在面临欠债不还的起诉事宜中,首要步骤便是确保携带齐备所有相关的证据资料,诸如具有借款合意的借据、明确显示款项往来的转账记录以及能够印证借贷关系确实存在的聊天记录等等。在法庭审理环节,需要以清晰明了的方式陈述借款的具体经过与对方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面对对方可能出现的辩护与质询,务必保持冷静并依据真实的事实和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回应。特别是当涉及到资金数额、偿还款项日期等关键性议题时,回答应当明确且稳固。同样地,也须时刻尊重审判长的庭审程序和提问要求,坦诚而正确地回答每个问题。假如对方表示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那么在决策是否同意之前,必须审慎地权衡自身利益以及实际情势。总而言之,无论何时何地,都必需保持冷静,凭借充足的证据和法律知识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五条的规定,债权人请求人民法院继续执行债务人的财产,不受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这意味着,如果债务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在法定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并在判决后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且有其他失信行为,如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等,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即所谓的“老赖”。因此,借钱不还的行为本身不一定直接导致债务人成为“老赖”,但若债务人有逃避债务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采取措施,包括提起诉讼和申请执行,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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