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不支持离婚的情况有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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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女方处于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这个时间段,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哦。不过呢,要是女方自己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觉得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那就另当别论啦。要是夫妻感情还没破裂,法院通常不会同意离婚呢,就像双方有点感情基础,只是偶尔闹闹矛盾这种情况。还有哦,现役军人的配偶想离婚的话,必须得得到军人的同意,除非军人自己有重大过错。
法律不支持离婚的情况有几种

一、法律不支持离婚的情况有几种

女方孕期、分娩未满一年或终止妊娠未满半年,男方一般不能申请离婚,女方提或法院认为需审理除外。夫妻感情未破裂,如因琐事偶发矛盾,法院不批准。现役军人配偶提离婚需军人同意,军人有严重过失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二、法律顾问借钱不还怎么处理

若涉及到法律顾问作为债务人债权人借款,且未能按期偿还该笔款项时,债权人便有权依照我国的现行法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起诉状,启动相应的司法程序进行追索。当然,倘若因客观原因导致债权人在书写起诉状过程中出现了困难,也可选择采取口头形式进行起诉,由人民法院当场作出口头笔录,同时向被告方当事人进行告知。在此基础上,若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存在着任何其他的债务纠纷或争议,同时债权人能够成功地将支付令发送至债务人,那么他/她便可以向相关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支付令的申请。对于申请书的具体内容,应明确列明请求给付款项数额以及所依据的事实、证据等信息。而在实践操作中,债权人须尽力收集和整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通信往来日志等等相关证据,以尽可能全面、完整地证明双方间债权债务关系的实质及其未被债务人适时履行的债务情况。

最后,基于现有法律规定,债权人可沿用上述法律途径来追究相应法律顾问的还款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三、法律顾问借钱不还能起诉吗

法律规定,诉讼时效期为三年,从权利人了解或应当知晓其权益受损及义务方行为之时起算。若超出此期限,20年内未经人民法院批准,任何人不得申诉或提请保护。唯在特别情形下,由权利人申请,方可经由人民法院裁定延长。如在此种情形下,债权人(亦即提问者)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受损及其义务方(即法律顾问)行为之后的第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那么这位债权人确实拥有提出诉求的权利。

然而,若超出这三年的诉讼时效期,债权人可能无法凭借法院的力量追讨其债务,除非能证明存在特殊情况且向法院提出延长时效期的申请。因此,能否提出上诉,关键在于债权人是否在诉讼时效期内提出上诉。若已过诉讼时效期,除非存在特殊情况,否则债权人可能无法通过法院追回其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法院一般不会支持离婚。比如双方还有一定的感情基础,只是偶尔发生矛盾。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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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非法持有毒品的几种持有情况呢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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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你好,我想了一下关于用人单位只有三种情况下支持代通知金的三种是哪三种,最近公司需要支付代通知金所以我想了解一下关于这方面的,谢谢
[律师回复] 时下,很多劳动者受到解除劳动合同享受“N+1”的经济补偿模式误导,认为只要是被用人单位解雇,用人单位均应当在支付经济补偿外再加1个月的代通知金,结果导致了一些不必要的劳动争议发生。
其实,劳动法律、法规中,对代通知金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在此,代通知金可以简单地理解为代替通知期的金额,因此,代通知金仅在用人单位以上述三种理由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才能够适用,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不是基于上述三个理由,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代通知金是无法得到法律支持的。上述案例中,工程公司与刘某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明显不符合支付代通知金的规定条件,因此刘某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同时,需要提醒的是:代通知金的支付标准也是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0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这里的“工资”不是劳动者被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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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枪支罪是哪种犯罪类型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持有枪支是什么罪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是指违反《枪支管理法》及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对枪支、弹药管理等方面作的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只要是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行为,就构成犯罪,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数量比较大等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是指违反国家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的行为。它包括两种情况: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及配备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构成犯罪的。《枪支管理法》对哪些人员可以配备公务用枪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劳动教养机关的人民警察、人民的司法警察,人民检察院的司法警察和担负案件侦查任务的检察人员,以及海关的缉私人员,在依法履行职责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的,还有国家重要的军工、金融、仓储、科研等单位的专职守护、押运人员在执行守护、押运任务时确有必要使用枪支等人员都是依法配备公务枪的。公务用枪包括各种军用枪支,如手枪、冲锋枪、机枪等。上述人员将国家依法配备给其执行公务用的枪支,以牟利为目的租给他人的行为;或者擅自将配备给自己的枪支借给他人的行为,都是犯罪行为。
对于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在构成犯罪的条件上与配备公务用枪人员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犯罪有两点不同:
1.民用枪支是指猎枪、麻醉注射枪、射击运动枪等。
2.必须是造成严重后果的非法出租、出借行为,才构成犯罪。如使用人利用该枪支打伤、打死人等情况。如果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的行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则应按有关规定处理,不构成犯罪。
对于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构成犯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是房东,有一个和我签订两年房子的房客,但是他常常拖欠每月的房租,现在已经拖欠三个月的房租了,多次交涉无果,我们刚出的合约中规定了拖欠两个月房租就算违约,请问这种情况我可以按着合约来要求违约金吗?什么情况法院不支持房子违约金
[律师回复] 我国《合同法》中违约金的性质主要是补偿性的,有限度地体现惩罚性。
我国《合同法》对违约金的规定强调违约金补偿性的理念,同时有限地承认违约金的惩罚性。一方面,违约金的支付数额是“根据违约情况”确定的,即违约金的约定应当估计到一方违约而可能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而不得约定与原来的损失不相称的违约金数额。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数额低于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增加,以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大体相当。这明显体现了违约金的补偿性,将违约金作为一种违约救济措施,既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又激励当事人积极大胆从事交易活动和经济流转。同时《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又规定:“……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即一般高于实际损失则无权请求减少,这一方面是为了免除当事人举证的繁琐,另一方面表明法律允许违约金在一定程度上大于损失,显然大于部分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性。
违约金合同约定
违约金合同约定
由于违约金是当事人通过约定而预先确定,并且违约金在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同时,还具有对违约方的惩罚作用,因此,笔者同意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的观点。违约金既是一种责任形式,又是一种独特的担保合同履行的方式。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那么拟违约的一方就会衡量其违约的后果,如果约定了明显具有惩罚性的违约金,尤其是违约金超过了因违约而带来的利益时,任何一个理智的人都会在权衡利弊后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因此,违约金具有担保属性,且惩罚性越强,担保效力越强。法院不支持房子违约金的情形的问题可以参考如下。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也就是说,会明确约定逾期履行支付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赔偿损失的计算方法。但也有一些合同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中约定上述两种情形的违约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人民法院按照某种标准作为参照系来确定违约方的责任,以弥补守约方的损失。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本条是关于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应当根据什么标准确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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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属于: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这三种情况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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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律师您好!我有一个朋友在劳动局工作,因为工作的原因需要了解一下关于这个在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支持呢,希望能给我解答一下,谢谢。
[律师回复]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 )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
(二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
(三 )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
(四 )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
(五 )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
(六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本条是关于本法适用范围的规定。
本法适用于下列劳动争议事项的处理:
(一 )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 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因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而产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适用劳动争 议调解仲裁法。 在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 往往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这一确定劳动关系存在的凭证而难以维权。 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 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纳入了劳动争议处理范围, 劳动者可以就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这一事由, 依法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权利救济。
(二 )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 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涉及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全过程。对于这一过程 任何一个环节发生的争议, 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来解决。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建立劳动关系, 应当同时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并建立职工名册备查,这是第一个环节—订立劳动合同 ; 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 动合同在依法订立生效后, 双方当事人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条款, 完成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实现劳动合同规定的权利的活动,这是第二个环节 ; 变更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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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情况,不是每一个劳动者都会遇到的 ;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是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的最 后一个环节。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在合同期满前, 提前终止劳动合同 的法律效力, 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 劳动合同的终止, 是指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 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或者因为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出现法定的情形而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因而双方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结束的情形。 在上述整个劳动用工过程中发生的劳动争议 的处理,都可以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三 )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这一类劳动争议是由于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而引发的争议。 所谓除名, 是指根据 《企业职工 奖惩条例》 的规定, 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 经批评教育无效, 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 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三十天的, 企业有权予以除名。 所谓辞退, 是指用人单位依 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与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关系 ; 所谓辞职,是指劳动者根据本人 的意愿,辞去所担任的职务,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工作关系的行为、 。离职是指劳动者根据本 人意愿,自动解除与所在单位的劳动关系的行为。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涉 及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四 )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因工作时间、 休息休假发生的争议, 主要涉及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是否符合有关法律的 规定,劳动者是否能够享受到国家的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的权利等而引起的争议 ; 因社会 保险发生的劳动争议, 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依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为劳动者缴纳养老、 工伤、医疗、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而引起的争议 ; 因福利、培训发生的劳动争议,主 要涉及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订立的劳动合同中规定的有关福利待遇、 培训等约定事项的履行 而产生的争议 ; 因劳动保护发生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符合法律 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标准而产生的争议。
(五 )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这一项规定的内容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金钱给付问题而发生的劳动争议。 这里主要谈一 下“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经济补偿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时, 应给予劳动者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者因用人单位的过错而单 方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 或者用人单位因为劳动者存在过错之外的原因而单方决 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 或者用人单位提出动议,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同时, 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企业破 产、责令关闭、吊销执照、提前解散等情形时,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赔偿金是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和劳动者应当向用 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金, 包括: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 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 如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 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 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未 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 或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 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或者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以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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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违反劳 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 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 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 书面劳动合同的,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或者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 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 倍的工资,等等。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金, 包括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或者违反 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所应当承担的赔偿金。
(六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这是一项兜底的规定。 除了上述劳动争议事项外, 法律、 行政法规或者地方性法规规定的其 他劳动争议,也要纳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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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支持这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吗?
法院支持三种情况下返还彩礼,具体的三种退还彩礼的情形就是包括双方当事人根本就没有到民政部门办理正式的登记结婚的手续,或者是虽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的登记结婚手续,但是结婚之后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以及因为彩礼支付导致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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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你们好,请问那8种借条法院不支持呢?结合案例简要分析,我们写论文要用到的,谢谢解答
[律师回复]
1、年利率约定超过24%的部分,法院不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条,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总计超过年利率24%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注意要点:年利率在24%-36%之间的部分,给了就给了,后悔你也要不回来,不给就不给,法院也不会支持。
如果借条约定年利率为45%,即便双方自愿签订的借条,而债务人只按照24%支付利息,债权人起诉要求按照借条约定45%履行,其中24%以上的部分法院是不会支持的;即便债务人按照借条约定支付了45%,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要回高于36%部分的利息。
2、借条的主体应当是有行为能力的。
如自然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如果得到其监护人的追认,则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否则该合同无效。
3、违背真实意愿的借条。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受损害方的变更权或撤销权应当依法行使。
4、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款合同无效,不受合同法的保护。
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5、超过诉讼时效。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但诉讼中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法院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将会失去胜诉权。无论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出借人对诉讼时效问题都应该引起重视,另外在催款过程中尽量采用书面催款的方式,并留存证据,包括发送邮件或者快递,这样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另外如果电话催收尽量录音,打印通话记录,证明债权人积极催款,避免过了诉讼时效。
6、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
借条只能证明借贷双方之间有约定,如果没有实际支付借款,借条实际上是不产生法律效力的。
7、感情债所打的借条
不少情人之间出于玩笑或者其他原因(例如:青春损失费,精神损失费,出轨劈腿等),会写下借条,但实际中并没有这笔借款支付的凭证。如果分手或者离婚了,一方拿着借条要求法院判决对方还钱,法院通常会要求提供一系列的证据链,没有其他证据只有借条的,借条无效。
8、擅自涂改借条内容或者借款合同
有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因为种种原因,会修改已经签订或者打印好的借条,有时候会在双方合意下修改,也有会私下涂改,比如认为自己写错字了、金额或者名字,通常这样的情况下建议另行起草一份借条,如果一定要在原借条上修改,建议在修改部分双方能摁下指纹或者签上姓名,避免修改后对方不认可,导致法庭上不认可借条真实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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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有几种情况
1、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2、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工作单位而被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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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法律支持吗
[律师回复] 对于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法律支持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众所周知,合同无效是合同自始、当然、确定无效,但我国司法解释又规定了三种例外情形。那么,无效合同的违约金条款是否属于这三种情形,是否有效呢?下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具体的法律解答,希望能帮助大家解决相关地法律疑惑。
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违约金条款有效吗
合同无效时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也无效。根据我国最新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仅有三种条款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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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效力。但是,在实践中,违约金条款并不是结算和清算条款,结算和清算条款的意思是就有关报酬、费用等方面如何计算的问题。同时,违约金条款也不是争议解决条款。争议解决条款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如果双方发生争议,是选择仲裁还是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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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有特定侵权行为导致离婚,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的损害赔偿。该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物质损害赔偿是为补偿无过错方当事人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具有抚慰离婚中无过错当事人一方精神。痛苦的功能,并最终实现保护合法婚姻关系、保障无过错配偶合法权益的目的。  
(一)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主体只能是合法婚姻关系中的无过错方,且必须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离婚的;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仅为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不得依据婚姻法第34条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单独提讼。如果婚姻关系当事人不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提起损害赔偿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不予受理。  
(二)过错的内容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不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事由,还是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依据。当事人有上述情形的即被视为有过错,即须对无过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过错的,无过错方则不得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与离婚诉讼同时提出,由人民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的权利。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  如果无过错方作为被告并且同意离婚,则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请求而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对损害赔偿另行;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赔偿诉讼的,人民判决准予离婚,被告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讼。  
(三)承担责任的内容  依据《婚姻法解释
(一)》的规定,婚姻关系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是指无过错方请求对方给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权利,具体赔偿的数额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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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然支付加班工资有几种情况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必然支付加班工资有几种情况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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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男朋友辞职去创业,要不要支持?怎么支持?
[律师回复] 这个您们需要好好沟通的,创业需要做很多必要的准备的,先帮助他完成创业计划书,再看看您可以做什么。仅仅有想法还不够,需要让想法丰满,可以落地,创业才能成功。以下仅供参考:创业计划书是将有关创业的想法,借由白纸黑字最后落实的载体。创业计划书的质量,往往会直接影响创业发起人能否找到合作伙伴、获得资金及其他政策的支持。如何写创业计划书呢要依目标,即看计划书的对象而有所不同,譬如是要写给投资者看呢还是要拿去银行贷款,从不同的目的来写,计划书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通常一本创业计划书在前面需要写一页左右的摘要,接下来是创业计划书的具体章节,一般分成十大章。
一:事业描述。必须描述所要进入的是什么行业,卖什么产品(或服务),哪些是你的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是处于萌芽、成长、成熟还是衰退阶段。还有,企业要用独资还是合伙或公司的形态,打算何时开业,营业时间有多长等。
二:产品/服务。需要描述你的产品和服务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特色,你的产品跟竞争者有什么差异,如果并不特别为什么顾客要买。
三:市场。首先需要界定目标市场在哪里,是既有的市场已有的客户,还是在新的市场开发新客户。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客户都有不同的营销方式。在确定目标之后,决定怎样上市、促销、定价等,并且做好预算。
四:地点。一般公司对地点的选择可能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如果要开店,店面地点的选择就很重要。
五:竞争。下列三种时候尤其要做竞争分析:
1.要创业或进入一个新市场时;
2.当一个新竞争者进入自己在经营的市场时;
3.随时随地做竞争分析,这样最省力。竞争分析可以从五个方向去做:谁是最接近的五大竞争者;他们的业务如何;他们与本业务相似的程度;从他们那里学到什么;如何做得比他们好。
六:管理。中小企业98%的失败来自于管理的缺失,其中45%是因为管理缺乏竞争力,还没有明确的解决之道。
七:人事。要考虑人事需求,并且具体考虑需要引进哪些专业技术人才、全职或、薪水如何计算,所需人事成本等。
八:财务需求与运用。考虑融资款项的运用、营运资金周转等,并预测未来3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九:风险。不是说有人竞争就是风险,风险可能是进出口汇兑的风险、餐厅有火灾的风险等,并注意当风险来时如何应对。
十:成长与发展。下一步要怎么样,三年后如何,这也是创业计划书所要提及的。企业是要能持续经营的,所以在规划时要能够做到多元化和全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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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辞职去创业,要不要支持?怎么支持?
[律师回复] 这个您们需要好好沟通的,创业需要做很多必要的准备的,先帮助他完成创业计划书,再看看您可以做什么。仅仅有想法还不够,需要让想法丰满,可以落地,创业才能成功。以下仅供参考:创业计划书是将有关创业的想法,借由白纸黑字最后落实的载体。创业计划书的质量,往往会直接影响创业发起人能否找到合作伙伴、获得资金及其他政策的支持。如何写创业计划书呢要依目标,即看计划书的对象而有所不同,譬如是要写给投资者看呢还是要拿去银行贷款,从不同的目的来写,计划书的重点也会有所不同。通常一本创业计划书在前面需要写一页左右的摘要,接下来是创业计划书的具体章节,一般分成十大章。
一:事业描述。必须描述所要进入的是什么行业,卖什么产品(或服务),哪些是你的主要客户。所属产业的生命周期是处于萌芽、成长、成熟还是衰退阶段。还有,企业要用独资还是合伙或公司的形态,打算何时开业,营业时间有多长等。
二:产品/服务。需要描述你的产品和服务到底是什么,有什么特色,你的产品跟竞争者有什么差异,如果并不特别为什么顾客要买。
三:市场。首先需要界定目标市场在哪里,是既有的市场已有的客户,还是在新的市场开发新客户。不同的市场不同的客户都有不同的营销方式。在确定目标之后,决定怎样上市、促销、定价等,并且做好预算。
四:地点。一般公司对地点的选择可能影响不是很大,但是如果要开店,店面地点的选择就很重要。
五:竞争。下列三种时候尤其要做竞争分析:
1.要创业或进入一个新市场时;
2.当一个新竞争者进入自己在经营的市场时;
3.随时随地做竞争分析,这样最省力。竞争分析可以从五个方向去做:谁是最接近的五大竞争者;他们的业务如何;他们与本业务相似的程度;从他们那里学到什么;如何做得比他们好。
六:管理。中小企业98%的失败来自于管理的缺失,其中45%是因为管理缺乏竞争力,还没有明确的解决之道。
七:人事。要考虑人事需求,并且具体考虑需要引进哪些专业技术人才、全职或、薪水如何计算,所需人事成本等。
八:财务需求与运用。考虑融资款项的运用、营运资金周转等,并预测未来3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
九:风险。不是说有人竞争就是风险,风险可能是进出口汇兑的风险、餐厅有火灾的风险等,并注意当风险来时如何应对。
十:成长与发展。下一步要怎么样,三年后如何,这也是创业计划书所要提及的。企业是要能持续经营的,所以在规划时要能够做到多元化和全球化。
什么情况下起诉未到期的债权才能得到支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下起诉未到期的债权才能得到支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到期的债权,适用《合同法》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合同法68条之规定。
什么情况下起诉未到期的债权才能得到支持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情况下起诉未到期的债权才能得到支持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未到期的债权,适用《合同法》行使不安抗辩权: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二)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害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所谓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包括:其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谎称有履行能力的欺诈行为;其他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况。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须发生在合同成立以后。如果在订立合同时即已经存在,先给付义务人若明知此情而仍然缔约,法律则无必要对其进行特别保护;若不知此情,则可以通过合同无效等制度解决。
(三)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
(四)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五)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
(六)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七)合同法68条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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