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条应该由谁拿着
借贷协议一般都是由资金出借方掌控保留着。借款协议是证明债务债权关系的法律文书,通常而言,在出借人履行了将资金转给出借对象这一债务实现行为后,持有权限在案的借款协议便成为了其日后进行债务追索的关键性证据。对于出借人来说,拥有借款协议无疑能够在必要时刻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追回所借出去的资金。
然而,若借款协议被借款人所掌握,那么就有可能导致纠纷的产生,例如借款人声称已经偿还了债务,但是却无法提供有力的还款凭证以支持其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条丢失后如何证明借款事实
借条丢失后,可通过以下方式证明借款事实:
首先,收集其他间接证据,如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能证明借款的资金往来情况。其次,寻找证人,如有见证人在场见证借款过程,证人可出具证言,证明借款的时间、地点、金额等细节。若有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能清晰记录借款的相关事宜,也可作为证据。还可尝试与借款人重新签订借款协议或让借款人出具还款计划等书面文件,以确认借款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需对上述证据进行举证,若证据充分且能相互印证,法院可能会认定借款事实的存在。总之,要多方面收集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借条在法律上应该由谁保管
借条通常由出借人保管。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出借人持有借条可在债务到期后向借款人主张还款权利。当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也可由借款人保管借条,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若借条遗失或损毁,可能会给出借人主张权利带来一定困难,需设法收集其他证据予以佐证借款事实。例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借款行为发生的证据。总之,为避免纠纷,借条由出借人妥善保管较为妥当。
借贷协议通常由出借方保留,作为债务债权关系的法律凭证。当出借人完成资金转移,持有有效的借款协议将成为追索债务的重要证据。出借人凭借此协议,可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身权益,追回借款。因此,借款协议对出借人来说,不仅是合同文件,更是维权的重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