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严格规定,取保候审措施仅适用于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且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除此之外,对于那些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那些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还有就是那些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而且还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样也可以适用取保候审。
如果被拘留了7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满足上述任一情况,同时公安机关又认为他们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之后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的话,那么他们就有权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具体的申请流程通常包括提交一份详细的取保候审申请书、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各种证据材料、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者提供合适的保证人等等。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之后,将会进行全面的审查,如果认为申请者符合所有的条件,那么他们就可以依法决定是否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被逮捕后如何申请取保候审
被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需满足一定条件,如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等。申请人应向作出逮捕决定的机关提出申请,通常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法院。提交申请时需附上取保候审申请书,详细说明申请理由,如患病、怀孕、生活不能自理等符合取保候审情形的事实。同时,要提供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有固定收入、住所,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保证金数额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但起点为一千元。相关机关会在七日内作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告知不予取保候审的理由。
被行政拘留10天申请暂缓执行,需满足以下条件:一是被处罚人提出暂缓执行的申请;二是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不致发生社会危险;三是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200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
担保人需与本案无牵连,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保证金应一次性交纳。
若符合上述条件,被处罚人可向作出行政拘留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经公安机关批准后,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但需注意,暂缓执行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取保候审适用于可能判处轻刑或虽可能判有期徒刑但不会危害社会的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重病无法自理者、孕哺期妇女和羁押期满案件未结者。若被拘留7天者符合条件,无社会危害性,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需提交申请书、相关证据、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公安机关审查后决定是否执行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