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抛物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可能吗
高空抛物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在涉及高空抛物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下,可能会升级为被指责以危险手段有害公众安全罪责问题。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规定,对于实施纵火、决堤、爆破或投掷有毒有害、具有放射性以及传染疾病病原体等物质或是采用其他危险办法危害公众安全利益的行为,只要尚未导致严重社会后果出现的,均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高空抛物致重伤能否认定为该罪
高空抛物致重伤有可能认定为高空抛物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此罪。“情节严重”一般包括多次抛掷物品、抛掷物品数量较大、造成人员重伤等后果等情形。若高空抛物行为导致重伤结果,且符合上述“情节严重”的认定标准,就可能被认定构成高空抛物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但具体情况还需综合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由司法机关依法进行判断和认定。
三、高空抛物罪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有何区别?
高空抛物罪主要针对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通常是特定抛物行为对特定对象造成危险或损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则涵盖范围更广,其行为方式多样,可能包括驾驶机动车冲撞人群等,只要该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无论是否实际造成严重后果,都可构成此罪。两者区别在于,高空抛物罪强调的是高空抛物这一特定行为及对特定范围内的危险,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侧重于行为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的现实威胁或实际危害。例如,一人从10楼扔下一个花盆致楼下行人受伤,构成高空抛物罪;若驾车在人群中横冲直撞,危害公共安全,则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在严重情况下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我国刑法规定,实施纵火、决堤、爆破等危险行为或投掷有害物质危害公共安全者,即使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因此,高空抛物行为需引起重视,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