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空抛物被告如何举证
若面临高空抛物指控时,可通过以下几个重要环节来进行辩护举证:首先,应明确自身于事件发生时并无在场的证据支持,例如,提供当时的行踪纪录,包括且不限于车票、机票以及各类消费记录等;其次,提供关于所涉房屋实际使用状况的相关证据,如证明该房屋当前正处于出租状态,亦或是有他人居住的相关合同及证明文件;最后,还需搜集能证明自我并未参与或实施抛物行为的监控视频资料以及证人陈述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高空抛物损害赔偿被告如何举证
高空抛物损害赔偿中,被告通常需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可从以下方面举证:一是证明损害发生时,自己不在该建筑物内或不可能实施该抛物行为;二是证明抛物行为系其他人员所为,且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如安装了防护设施等;三是若存在建筑物公共部分维护不善等情况导致抛物,需证明自身已尽到管理责任,如及时报修、履行相关告知义务等。被告需提供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自身维护行为的记录等,以支持其主张。若被告无法完成有效举证,将可能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三、高空抛物原告需承担哪些责任
高空抛物原告一般需承担以下责任:
若原告存在一定过错,如未妥善管理建筑物或对抛物行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等,可能需根据其过错程度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若原告明知建筑物存在安全隐患却未及时采取措施,或对可能发生的抛物行为未予防范,在侵权责任认定中可能会被判定承担部分责任。但需明确,高空抛物行为本质上是侵权行为,抛物者通常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原告承担责任的前提是其自身行为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总之,要综合具体情况来判定原告应承担的责任。
高空抛物被告在举证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首先,证明自己在事发时不在现场,比如提供当时的行程记录,如车票、机票、消费记录等;其次,提供房屋的使用情况证据,比如证明房屋处于出租状态,或者有其他人居住的相关合同和证明;另外,提供能够证明自己没有实施抛物行为的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