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空抛物受害人士的相关权益救助方式,意味着在遭受高空抛掷物品引发的伤害以后,受害者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与措施来捍卫自身的法定权益、获取相应的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受害者可借助以下几种主要方式以获得有效的援助:
首先,应该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人员的专业介入帮助确认事件的性质,并对可能涉及到的责任人展开深入调查;
其次,受害者还可以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要求那些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侵权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赔偿责任。若在实际操作中无法明确具体的侵权责任人,除了能证明自己并非侵权行为人之外,其他可能存在加害行为的建筑物使用者也应当提供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高空抛物若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若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认定时,需考虑抛物行为是否具有高度危险性,是否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造成现实威胁。同时,要综合考虑抛物的高度、场所、抛掷物的情况等因素。
此外,若能查明具体抛物人,抛物人应承担刑事责任;若无法查明,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抛物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三、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若行为人具有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若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此外,在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情况下,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物业公司若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也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关于高空抛物受害人士的相关权益救助方式,意味着在遭受高空抛掷物品引发的伤害以后,受害者有权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与措施来捍卫自身的法定权益、获取相应的赔偿金以及经济补偿。可报案由公安介入调查,或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无法明确责任人时,其他可能加害者也应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