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以赌博为业是什么意思
以赌博为专业谋生方式是何含义
“以赌博为业”是指个人将赌博视为自己主要的或辅助性的职业,他们生活所需的资金或者对奢华生活的追求都主要依赖于通过参与赌博活动所获取的收益。这类人群必须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把赌博活动作为他们生活中的中心部分,并且将赌博所得视为自身主要的生活支柱。其中有的人专注于赌博活动,没有正式的职业生涯;有的人则主要投身于赌博行业,而忽视了他们应尽的工作义务;还有一些人虽然有正常的职业,但仍然将赌博作为他们的兼职,并且从赌博中取得的利益远远超过了他们的正职收入。具体来说,“以赌博为业”包含以下三种情况:第一,那些没有其他正当收入,全凭参与赌博活动来谋生,并且将赢得的赌资看作是自己的主要经济来源的人;第二,长期参与赌博活动且赢取的赌资已经超过了自己合法收入的人;第三,连续长达半年以上不再从事任何正当职业,而是全部致力于赌博活动的人,即病态性地、频繁地沉溺于赌博之中且经教育仍无法改正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赌博为业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赌博为业构成犯罪行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构成赌博罪。“以赌博为业”,即指经常赌博,以赌博获取钱财为其生活或者主要经济来源。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是否“以赌博为业”,需要综合考虑赌博的时间、频率、投入的资金等因素来认定。若满足上述条件,将受到法律的制裁,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赌博不仅会导致个人财产的损失,还会破坏社会秩序和家庭和谐,应坚决抵制。
三、以开设赌场为业属于什么行为
以开设赌场为业属于赌博犯罪行为。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这种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危害社会公共安全。若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律明确禁止此类行为,以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如果您发现此类情况,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以赌博为业”是指将赌博作为主要或兼职职业,生活费用和收入来源主要来自赌博。这包括无其他正当收入、全心投入赌博、赌资为主要经济支持,或持续赌博半年以上且赌资远超合法收入,或长时间不从事正常工作而专注于赌博。无论何种情况,他们都频繁参与赌博,不受教育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