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旁系亲属范畴的包括与自身有着血统关联且仅限于三代以内的兄弟姐妹以及其配偶,例如兄弟、姐妹等人;
此外,还包括伯父、叔叔、伯母、婶母等在内的血缘关系联系密切的亲戚人士。
具体来说,所谓“旁系亲属”是指在血统上与个体具有同一起源者的配偶以及这些配偶的子女,换句话说,就是与个人有一定血缘关系但不直接构成直系血亲的相关人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属于直系还是旁系?
兄弟姐妹的亲属关系属于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而旁系血亲是指彼此之间具有间接的血缘联系,除直系血亲以外的亲属,如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在法律上,旁系血亲的亲属关系在亲属称谓、继承顺序等方面与直系血亲有所不同。例如,在法定继承中,直系血亲的继承顺序通常优先于旁系血亲。
三、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在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但如果被继承人立有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遗嘱或协议中指定兄弟姐妹继承的,按照遗嘱或协议执行。
例如,某老人去世且未留遗嘱,其配偶、子女均已先于其死亡,此时由兄弟姐妹继承其遗产。若老人留有遗嘱将遗产指定给侄子等其他非法定继承人,就按遗嘱办理。
总之,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在法定继承中处于第二顺序,有特殊情况则依遗嘱或协议等为准。
兄弟姐妹间的亲属关系是旁系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如兄弟、姐妹等,以及血缘关系紧密的亲戚如伯父、叔叔、伯母等。旁系亲属指与个体有共同起源的配偶及子女,即与个人有血缘关系但不构成直系血亲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