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抛物致人重伤,或同时触犯“高空抛物罪”(《刑法》第291条,从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即构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过失重伤他人)。若行为人预见不足或轻信可避,则可能双重违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高空抛物致人重伤会被定什么罪?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此罪是指故意以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并与之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在高空抛物致人重伤的情况下,若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与放火、决水等危险行为相当的危险性,足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能被认定为此罪。若抛物行为仅针对特定对象,且没有危及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等其他罪名。具体定罪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由司法机关综合考量后作出判定。
高空抛物致人死亡,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若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导致他人死亡,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行为人从高空抛掷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便尚未造成严重后果,也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具体量刑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行为方式、危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高空抛物致人重伤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 高空抛物罪,是指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造成他人重伤,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 过失致人重伤罪,是指由于过失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行为。在高空抛物致人重伤的案件中,如果行为人对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就可能构成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