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商标侵权案件中,法定赔偿规定的设立目的在于为那些不能准确计算出侵权损失赔偿金额的情形设定一个适当且较为合理的赔偿标准。一般而言,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综合评估如下多种因素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侵权行为的具体性质和发生时期、其所带来的恶劣影响和危害程度、商标的知名度以及声誉价值、商标使用许可费用的具体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种类与期限、实际使用范围以及为了制止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合理支出等等。通常情况下,法定赔偿的最高限额被设定为人民币五百万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
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人民法院为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已经尽力举证,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侵权人不提供或者提供虚假的账簿、资料的,人民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判定赔偿数额。
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人民法院审理商标纠纷案件,应权利人请求,对属于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除特殊情况外,责令销毁;对主要用于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材料、工具,责令销毁,且不予补偿;或者在特殊情况下,责令禁止前述材料、工具进入商业渠道,且不予补偿。
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不得在仅去除假冒注册商标后进入商业渠道。
二、商标侵权赔偿数额如何确定法定
商标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法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其一,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其二,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其三,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商标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会综合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商标使用许可费的数额,商标使用许可的种类、时间、范围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
三、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方式有哪些?
商标侵权赔偿计算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是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包括侵权商品销售利润等;二是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如被侵权商品销量减少的损失等;三是法定赔偿,在权利人因侵权所受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利益难以确定的情况下,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300万元以下的赔偿。在计算赔偿数额时,还需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声誉等因素。若能证明侵权行为恶意明显,赔偿数额可适当提高。总之,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以公平合理地弥补被侵权人的损失。
商标侵权案中,法定赔偿旨在无法精确计算损失时提供合理赔偿标准。法院综合考虑侵权性质、影响、商标价值、许可费用、许可类型与期限、使用范围及维权成本等因素定赔。法定赔偿上限通常为人民币五百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