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父母面临婚姻破裂的境地,关于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通常会依据子女的年龄、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与判断。在涉及到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问题上,法律明确规定应优先考虑将孩子交由母亲抚养,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几种特殊情况,则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给父亲抚养:
首先是患有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子女无法与其共同生活;
其次是虽然具备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而此时父亲提出希望子女能跟随自己生活;
最后是由于其他一些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子女确实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至于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就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法院将会根据实际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做出裁决。对于八周岁以上的子女,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父母离婚后探视权的法律保障是什么
父母离婚后,探视权的法律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这保障了未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探视权利,使其能与子女保持一定联系,促进子女的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对探视权的行使进行了一定限制,以避免对子女造成不良影响。总之,探视权的法律保障旨在平衡父母离婚后子女的利益与父母的探视需求。
三、父母离异财产分割的标准是什么
父母离异时财产分割一般遵循以下标准:首先,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不参与分割。其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也需共同承担,若约定由一方承担的,该约定仅在夫妻内部有效,对外仍需共同偿还。此外,在分割财产时,要考虑到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如住房、存款、投资等,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和生活需要等因素。总之,财产分割要公平合理,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父母婚姻破裂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考虑年龄、父母抚养能力等。两岁以下通常归母除非母亲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或不可抗力因素。两岁以上子女抚养权由法院按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裁决,八岁以上子女意愿应受尊重。